期房可以退房嗎?
如果出現約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情形,期房可以退房。辦理退房流程如下: 1、出現 約定解除合同 條件,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到人民法院起訴; 2、如協商退房,就退房事項進行協商; 3、協商確定后,簽訂解除協議; 4、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屆滿 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期房還貸中可以退房嗎
現在開發商更多出售的是期房,期房要比現房的銷售價格要微低一些,所以也備受購房者的歡迎。如果已經購買了期房,并且申請貸款成功,還貸的時候能不能夠退房?
一、期房還貸中可以退房嗎
1、如果購買了期房,并且已經在還貸的過程中是不能夠退房的。因為已經辦理的貸款,在銀行或者在房管局都有了備案,而且辦理了相關的手續,與銀行與開發商之間都有了簽訂的合同,這時候選擇退房是不合理的。退房也是違約的行為,如果一定要退房,購房者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但是也會存在能夠退房的情況,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是開發商的責任,按照合同的約定,已經到了交房的日期,但是卻得不到交房的通知,這時候如果購房者催告之后三個月還沒有履行的,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對于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也會進行一定的處罰,你可以要求退房定金或者房款。
二、期房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1、如果你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是因為開發商的諸多原因。比如開發商的開發手續、銷售資格都不俱全,已經開始出售房產。或者開發商證件不全,屬于違法的銷售,他與你簽訂的合同也是無效的。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退房。
2、除此以外,如果開發商未得到購房者的同意,私自改變設計,違反了合同里面的約定,就屬于違約,也可以要求退房。比如開發商擅自變更了房子的戶型、朝向、面積等等。
3、驗房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房屋的質量達不到標準,影響了正常居住,這種問題也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我總結:期房相對來說價格稍微便宜一些,但是我們在購買期房的時候,要查看一下開發商的銷售資格是否齊全。另外就是房子的產權有沒有不清晰的情況,如果不是開發商的責任,因為業主本人的問題,這種情況下就不可以退房。
買的期房可以退房嗎
購買期房的可以要求退房。一方可以與另一方協商一致進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向另一方送達退房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期房買賣合同。
購買的期房如何退房
購買的期房退房的方式如下:
1、應先與開發商協商說明原因,征求其同意后,當事人才可以辦理退房手續;
2、要提交退房申請資料,如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并帶上相關合同,要房管局取消購房信息,以此達到退房目的;
3、房管局會在網上進行公示,注銷預購登記,完成退房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相關推薦:
工期拖延賠償標準(施工方拖延工期應該如何賠償)
走私刑事量刑(海關緝私案量刑標準)
申請強拆賠償(法院判決強拆違法如何請訴國家賠償)
離婚占著房子(離婚房子一人一半怎么處理)
農村商業用地賠償(商業用地拆遷怎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