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我的婚前財產?
我的工作比較好,收入也不錯,家庭條件\學歷都還不錯,但是因為兩年前得了惡性瘤,所以也就一直沒有結婚.rn 最近有一個沒學歷,家庭條件比較差,工作一般的人想和我結婚,但是他也買不起房子,不太想和他在一起.rn 考慮到自己生過病,而且兩年前生病的十幾W都是家里出的,所以我想把自己的錢留給我父母,我沒和他說過我有錢,現在的錢都在我的名下做基金,股票,有的存在銀行,如果是存在銀行的,到時候可以取出來給了我父母,但是基金和股票如何給我父母呢?rn 如果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估計是不大可能的感覺,一般也感覺傷感情,就算是結婚以后,我也想每個月把大部分的工資交給我的父母,他最近提出來,要把他自己的錢給我一部分,讓我幫他做基金,我就很困惑了.rn 請大家幫我出出主意吧,謝謝大家~~婚后財產應為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你想把錢留給你父母,我建議:
1.做婚前財產公正,可以不告訴他,公正機關有保密的義務,這樣不會傷感情的.
2.把基金股票等有價證券過渡到你父母名下.
3.可設定遺囑繼承.
從效力上說,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而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遺囑繼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由此可見婚后財產約定與婚前財產公正對你的重要意義!
至于股票與基金名義過度,你可到所注冊的交易場所辦理!
還有不明白的地方?
婚前大家簽合同,大家可以理解的呀。
遺囑你寫了就安你的要求.但是如果你么婚前的相關手續按正常是一半給妻子的.
基金你去證券行過度給父母就好咯.
愿你好起來,心態是關鍵哦.朋友加油.
具體問題可以簽定協議.可以請律師介入幫助
你既然已經決定嫁給他了,就應該恪守婦道,相夫教子,別老是計算著誰沾光誰吃虧。如果你實在是不愿讓自己的財產與他共有,就別結婚,同居不是也很好嗎?
想知道結婚后如何維護自己的財產,能否說說?
其實能走到結婚這一步,雙方應該都已經成為了親人跟家人,婚后財產沒有多大必要分得這么清楚。
希望我老公能明白,我掙的錢是我的錢,他掙的錢也是我的錢,怎么花錢,怎么支配都是我來決定。
不結會更好,結了就要被束縛,婚內肯定不自由。婚姻法存在,不能解決實際問題,還會因為它有好多矛盾,過不下去就離開,省得麻煩了,不領證最好。
結婚后彼此成為一家人,財產不要分得太清楚,那樣會傷害感情,一般是女人管錢,老公掙錢要上交的。
首先結婚之前,我們雙方會簽訂一個婚前財產證明,結婚之后,掙的錢歸雙方各自所有,除非適用于家庭或者是親戚這種共同財產,我們會用雙方的錢。
婚后如何保護自己的婚前財產
如果將自己婚前的房屋出售所得用于再置業(購房或其他投資),除卻公證,還有其他辦法能使再投資的產物仍完全歸自己所有?即使離婚對方也無權分配該產物?1、雙方寫個協議,不用做公證,公證除了要交錢以外,跟自己寫的協議沒啥效力差別。
2、婚前房屋出售所得價款存在一個單獨的賬戶中,除了出售房屋所得款之外,不要向該賬戶中存入其他資金。今后進行其他投資的時候,直接從該賬戶中轉帳,并且進行投資時,以出售房屋所得款項為限,不要再添錢。如果實在沒辦法要添,請從父母賬戶轉帳,而且跟父母寫個贈與協議,表明錢只贈給自己兒子或女兒一人,跟媳婦或者女婿無關。
一,雙方訂立合同,或協議,在合同或協議中明確規定。
二,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約定
三,結婚的年限
做個婚前財產公證 ,當然了 這樣有傷感情 畢竟誰都不是想好離婚了之后還去結婚的
建議婚前做個財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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