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 要交的稅種有: 1、 契稅 :普通住宅1.5%,商住兩用或公寓為4%; 2、維修基金: 購房 者應按購房款的2%交納; 3、 印花稅 :總房款的萬分之五; 4、其它一些費用,不是很多。 買房需要繳納的其余費用用主要有這些: 第一大類:與開發商之間的費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時,購房者就必須把尾款全部付清,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就好了。 2、面積差額款: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第一步要做就是面積的 清算 ,退、補房屋尾款。雖然我們在購買房產時已經知道了該房產的面積,但是由于建筑誤差,實際的房屋面積會和合同上的面積有所差額。所以,相關手續的辦理時,我們應依據測繪部門出示的《面積實測表》,對面積誤差進行結算。如果房屋面積減少,開發商應該按合同中的具體約定將減少面積的房款退還業主,反之亦然。 3、裝修變更費用:有的業主會可能對裝修有些不一樣的需求,裝修會發生變更,所以涉及的費用等相關問題一般會簽訂補充協議,這一部分費用需要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收取。 4、車位款:有的業主是需要購買車位的,這一條是針對買車位的業主,當然要是 購房合同 里面約定是贈送的那就不用交費了。 第二大類: 房產稅 費等,也是比較重要的繁瑣的一類 1、契稅:契稅的繳納費用與房產價格成正比,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準收取,一般不存在糾紛。但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有些業主認為自己是被 拆遷 戶,手中有 拆遷協議 ,在辦理入住手續時不用繳納契稅的想法是錯誤的。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后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征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征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征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準略有不同。 2、 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費用與房產價格成正比,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準收取,一般不存在糾紛。 住宅維修基金按照2%標準交存,非住宅維修基金按照1%標準交存。商品住宅(含 經濟適用房 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準為: 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 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55元/平方米 有電梯14層以下(含14層)框架結構住宅61元/平方米 有電梯15層以上(含15層)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第三大類:物業管理費用等等 1、物業管理費: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絕大多數情況會被要求先繳付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因為物業公司從開發商手中接過小區的管理權之后,馬上就要為小區的后續建設和養護開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一定的物業費不但是這是物業公司為了降低運營風險的一種做法,也是使物業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2、供暖費:北方地區冬天會統一供暖,所以如果辦理收房入住手續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會被要求先行繳納一個供暖季度的供暖費用,南方地區的新房是沒有這一項的。具體收費的多少根據每平米的供暖費用乘以房屋面積而定。 3、其它相關費用:如果在入住時現場辦理專用 停車位 可能還會收取停車費,除此之外還有裝修 保證金 ;車位地鎖、門卡等押金可能會被收取。具體收費的額度與方式方法各個物業公司的要求不太一致。 綜合上面所說的,買房子最主要看的就是開發商的五證書是否齊全,是否合法經商,而且房子的質量好不好,因此,在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仔仔細細的看清楚了,了解清楚了再來選擇買與不買,這樣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害,也以免日后引起各種的糾紛。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契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1、買商品房需要交的稅。
契稅,按照購房交易交割的3%~5%計算繳納。
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
2、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
房屋登記費,住宅是80元/套,非住宅是550元/套。
3、規費。
交易手續費,新建商品房3元/㎡,而針對經濟適用房減半收取,由賣方承擔。二手房6元/㎡。雙方各承擔50%。
權證登記費用,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收費標準中包含《房屋權證》工本費和《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4、如果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
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抵押登記費,100元。
5、貸款評估費。
二手房貸款時,通常會由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房產進行評估,收費也會有差異,一般為評估價的0.1%-0.5%不等。
其他:
6、預售稅費。
印花稅:稅率為1‰,計稅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買賣雙方各0.5‰。
公證費: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7、購房稅費。
房屋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契稅:契稅是按照購房交易交割的3%~5%計算繳納。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大于1,且單價低于當地普通住房界定標準。
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1.5%征收契稅。個人購買144平方米(不含144)以上的普通住房,或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稅按照3%征收。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的按照5%征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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