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權屬登記有
房屋權屬登記的類型包括,總登記、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注銷登記。
總登記,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進行統一的權屬登記。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時,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證書進行驗證或者換證。凡列入總登記、驗證或者換證范圍,無論權利人以往是否領取房屋權屬證書,權屬狀況有無變化,均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登記。總登記、驗證、換證的期限,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總登記、驗證、換證應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規定期限開始之日30日前發布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登記、驗證、換證的區域;
(二)申請期限:
(三)當事人應當提交的有關證件;
(四)接受申請地點;
(五)其他應當公告的事項初始登記,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轉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轉移登記,是因房屋買賣、交換、贈于、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后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變更登記,是指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包括,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房屋翻建;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他項權利登記,是指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注銷登記,是指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進行的房屋權屬登記。
房屋產權有哪幾種
有國家所有住宅;有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有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
它的產權來源各有不同,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并、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
什么是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無償收回。
產權證分哪幾種呢
其中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1、有關《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房屋的所有權。
2、那《房屋共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產權到期該怎么辦?
1、續費續期。
在房屋質量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房屋產權到期后,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準之后,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2、國家收回土地房屋,并一次性給予賠償。
如果房屋到期后不申請續期或者是申請續期沒有被批準的情況,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依附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則會根據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予相應的賠償。
3、危房拆遷補償。
房屋產權到期后或者是還未到期便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或者是被定義為危房的,則會根據相關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準給予房和錢的賠償。
房產證登記信息有哪些
1、權利人情況:指權利人名稱、身份證號(個人)、企業性質等;
2、土地使用情況:指土地坐落、面積、使用期限等;
3、房屋所有權情況:指房屋結構類型、高度、竣工日期、建筑面積等;
4、房地產其他權利情況:如有抵押,則記錄抵押權人、抵押金額、抵押期限等;
5、四至境界附圖。
房產證的重要性
1、房產證是購買房產行為有效、合法的證明,是構成完整房產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2、房產證是該房產在解決分家析產、權屬糾紛等問題時的有效證明文件。
3、房產證是住房制度改革、舊城改造、房屋拆遷時的法律依據。
房產證的作用和用途
1、房產證是房產的買賣、交換、租賃和抵押時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沒有辦好房產證的房產不能進行買賣交易。任何房產交易行為的第一個步驟就是驗證房產證的真實和有效性,可以這樣說,房產證是一切買賣交易的基礎法定文件。
2、沒有辦好房產證的房產不能進行轉讓、贈與和繼承。還是那句話,在沒有拿到房產證之前,購房者還不能算是該房產的法律意義上的擁有者。
3、置換與出租等形式的房產交易行為同樣無法進行,即使簽定了相關合同或協議也會被視為無效,不能受到法律保護。
4、在沒有拿到房產證之前該房產無法進行質押、典當等行為。無法通過房產的質押、典當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5、在該房產所處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現在房產市場上的所謂“小產權住房”就會因沒有房產證存在這些問題。
6、在沒有拿到房產證之前該房產的所有權仍然屬于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存在將房產抵押借貸的行為或因債務問題被強制執行時,該房產可以被債權人(如銀行)依法拍賣還貸。
7、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時無法對繼續使用該土地進行申請。
不動產統一登記都登記什么?
25日,自然資源部部長宣布,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這意味著從城市房屋到農村宅基地,從不動產到自然資源,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制度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是指將所有不動產的權屬狀況進行清查、登記和公示的工作。這項工作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權利的合法性,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那么,不動產統一登記都登記什么呢?
首先,不動產統一登記主要涉及房屋的登記。對于房屋來說,登記內容包括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可以確保房屋在不同機構之間的信息一致性,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其次,不動產統一登記還涉及土地的登記。土地的登記內容包括土地證、林權證、水權證等。土地是房地產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登記也顯得格外重要。通過土地的登記,可以更好的保護農村土地的合法權益,防止非法占用、非法流轉等現象的出現。
不動產統一登記還需要登記其他重要的不動產。例如,建筑物的專有權、地役權、抵押權等都需要進行登記。這些登記內容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們對于維護不動產所有人的利益、保護不動產權利的合法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總體來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個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個方面的不動產。登記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和其他不動產的登記。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才能更好的維護不動產的權利和合法性,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在實際操作中,不動產的登記信息需要完全準確無誤,不容有失。因此,在不動產登記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加強對不動產登記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質量。同時,需要加強登記機構間的協作,確保信息共享的順暢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實現不動產的統一登記,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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