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交通事故起訴時效是多長時間
1、交通事故起訴時效是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為三年時間,訴訟時效期間內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傷情需要治療的,受害人起訴請求對方賠償的,應當在治療終結后三年內主張。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交通事故訴訟流程是什么
1、起訴。撰寫好起訴狀后提交至有管轄權法院的立案庭;
2、現行調解。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3、立案。立案庭收到起訴材料審查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會通知當事人在七日內交訴訟費用;
4、庭審。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庭審程序等。
車禍立案后法院需要多久才開庭
交通事故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首先法院會對案件進行先行調解,時間大概是一個月,如調解未成的,則直接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正式立案后,案件分到具體承辦法官受理后,應先由書記員進行送達,送達一般是采用郵寄送達方式,對于郵寄送達的案子,一般會預留15天的舉證期和答辯期,差不多要30天左右才會開庭,對于不能送達的當事人,只有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的案件,自公告刊登日起93天才能開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149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因此,法院處理交通事故一般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案子也會有一年半載未結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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