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的公司還能恢復正常嗎
法律主觀:
能。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只是企業解散程序的開始而不是終結。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對企業法人由設立到終結定出了一套嚴密的法律程序。法律規定,各類企業法人解散到終結都必須經過清算程序。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做出的一種行政處罰。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被吊銷后如何恢復經營
企業被吊銷后不能恢復。
公司需要依法辦理清算和注銷登記。但如果企業認為行政機關的吊銷決定是錯誤的,則可以通過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來推翻行政機關作出的吊銷決定。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該公司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但經營資格已經取消。同時,有的省份工商局還將被吊銷企業法人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在全國都不能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公司不能擔任董事、監事、經理。對吊銷不服的,可以在處罰決定做出的3天內,書面要求聽證,也可以向上一級工商管理部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決定的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工商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1、定義不同。注銷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經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經過規定清算程序后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資格合法終止,所有員工遣散,所有銀行的錢收回,所有的債權債務結束。公司注銷是企業主動停止經營的最終唯一并且合法的結果。吊銷指企業違反了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被工商行政部門強制停止其經營活動。在吊銷后注銷前,公司依然存在,有權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起訴、應訴等,但是不能開展經營活動;
2、性質不同。注銷公司注銷是企業主動停止經營的最終唯一并且合法的結果,是企業通過書面材料,提交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吊銷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
3、流程不同。企業注銷時,企業要走的流程相對復雜。需要成立清算組,出清算報告,支付稅款、工資,理清債權債務關系,稅務注銷,工商注銷,銀行注銷,完成前面所說的流程后,企業才能合法注銷。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對被吊銷公司恢復沒有規定。吊銷是一種行政處罰,除法定的處罰錯誤的情形外,不能恢復或撤銷。而一旦認定吊銷錯誤,做出吊銷決定的相關人員均會依法受到處分。因此,除通過法院行政訴訟等方式判決工商局違法外,被吊銷公司不存在恢復或撤銷吊銷的可能性。
【法律依據】:
《行政復議法》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被吊銷營業執照還能恢復嗎
法律分析:營業執照被吊銷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一般是不能恢復的,但也有部分能恢復的,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工商是按照法律程序吊銷營業執照的是不能恢復的,也有以下情況是可以恢復的。 如果你認為工商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過重或者有誤,可以申請復議或行政訴訟,訴訟成功,則原行政處罰可以撤銷,營業執照就可恢復正常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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