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多久
在進行商業貿易的時候,往往除了一般的貸款方式以外還有一種是并購貸款的方式。商業銀行向并購方企業發放的,用于支付并購股權對價款項的本外幣貸款,是針對境內優勢客戶。一般貸款是有時間期限的,并購貸款也不例外。那么并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多久,下面的我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來為大家解答。
并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多長時間 根據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的有關規定,并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并購的資金來源中并購貸款所占比例不應高于50%。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相應并購貸款期限可延長至7年。 《指引》修訂以優化并購融資服務為核心,在要求商業銀行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的同時,積極提升并購貸款服務水平。 一是適度延長并購貸款期限。由于不同并購項目投資回報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購項目整合較復雜,產生協同效應時間較長,因而此次修訂將并購貸款期限從5年延長至7年,更加符合并購交易實際情況。 二是適度提高并購貸款比例??紤]到銀行貸款是并購交易的重要融資渠道,在當前并購交易迅速發展的形勢下,為合理滿足兼并重組融資需求,此次修訂將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的比例從50%提高到60%。 三是適度調整并購貸款擔保要求。此次修訂將擔保的強制性規定修改為原則性規定,同時刪除了擔保條件應高于其他種類貸款的要求,允許商業銀行在防范并購貸款風險的前提下,根據并購項目風險狀況、并購方企業的信用狀況合理確定擔保條件。 并購貸款有關政策 關于并購貸款在中國開展形式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08〕84號各銀監局,開發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為規范銀行并購貸款行為,提高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能力,加強銀行業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我會制訂了《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F將該指引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允許符合以下條件的商業銀行法人機構開展并購貸款業務: (一)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有效的內控機制; (二)貸款損失專項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資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四)一般準備余額不低于同期貸款余額的1%; (五)有并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專業團隊。符合上述條件的商業銀行在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前,應按照《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制定相應的并購貸款業務流程和內控制度,向監管機構報告后實施。商業銀行開辦并購貸款業務后,如發生不能持續滿足以上所列條件的情況,應當停止辦理新發生的并購貸款業務。 二、商業銀行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積極穩妥地開展并購貸款業務,要在構建并購貸款全面風險管理框架、有效控制貸款風險的基礎上,滿足合理的并購融資需求。 三、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并購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發現商業銀行不符合并購貸款業務開辦條件或違反《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有關規定,不能有效控制并購貸款風險的,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采取責令商業銀行暫停并購貸款業務等監管措施。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并購貸款是商業銀行向并購企業發放的,而且是針對優勢客戶。根據相關規定,并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并購的資金來源中并購貸款所占比例不應高于百分之五十。
什么是并購貸款?
一、什么是并購貸款?
你好很榮幸能為你回答這個問題。
所謂并購貸款,即商業銀行向并購方企業或并購方控股子公司發放的,用于支付并購股權對價款項的本貸款。普通貸款在債務還款順序上是最優的,但如果貸款用于并購股權,則通常只能以股權分紅來償還債務。為了保障貸款的安全性,此前我國的商業銀行貸款禁止投入股權領域,1996年央行制定的《貸款通則》規定,商業銀行不許提供并購貸款。2005年以來,商業銀行經事前向銀監會報批確認合規后,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華能、國航發放了相應貸款,用于從事股權并購,即所謂的“一事一批”制度。“一事一批”制度的普遍模式是:商業銀行先出具有條件的融資承諾函,向監管機構請示確認辦理股權融資業務的合規性,獲得批準后再實際發放貸款。今年6月29日,國務院頒布的《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災后重建的財政支出、稅收、金融、產業扶持等多方面政策,其中提到“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并購貸款業務”。12月3日,國務院部署的“金融國九條”第五條中明確提出“通過并購貸款等多種形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二、并購貸款發揮作用都有哪些方式
具體到我國的并購市場,并購貸款將起到三個非常明顯的作用:
一是并購貸款將有利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市場化方式促進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和行業整合,為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有利于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幫助國內企業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有利于拓寬商業銀行的業務領域,增強金融支持經濟發展的能力。有利于指導商業銀行科學防范和控制并購貸款相關風險。
二是緩解證券市場上的融資壓力。企業申請并購貸款的時間要比在證券市場上進行融資迅捷得多,并購機會可能稍縱即逝,因此,上市公司會更傾向于并購貸款。此外,隨著中資企業海外并購交易的增多,在沒有并購貸款業務的支持下,大多數上市公司會選擇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比如今年年初國內某大型上市公司的再融資事件。在并購貸款業務推出后,有“走出去”欲望的上市公司,會將融資對象轉向商業銀行,而不會再將目光緊盯在證券市場上。
三是貸款資金可以名正言順地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并購貸款是用于支持我國境內并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并或實際控制已設立并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并購交易。
指引的發布,意味著企業在從事并購過程中,將獲得銀行貸款的大力輔佐,“過橋資金”此后將名正言順地參與企業并購活動。這是銀行信貸資金合法進入資本市場的通行證,勢必對未來股市企業購并重組等活動產生重要推動作用,對股市長期穩定發展也有重要意義~
三、貸款并購是什么?
并購貸款是商業銀行向并購方企業或并購方控股子公司發放的,用于支付并購股權對價款項的本貸款。并購是企業進行產業結構轉型的重要手段,也是進入新行業、新市場的重要方式。并購貸款作為并購活動中重要的融資方式之一,在世界各國公司并購中持續發揮重要作用,并在最近10多年來得到了迅速發展。
四、并購貸款用途限制
法律分析:允許符合以下條件的商業銀行法人機構開展并購貸款業務:
(一)有健全的控機制(二)貸款損失專項準備充(三)資本充足率不低于10%(四)一般準備余額不低于同期貸款余額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
符合上述條件的商業銀行在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前,應按照《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制定相應的并購貸款業務流管機構報告后實施。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五條商業銀行法人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有效的
(二)資本充足率不低于10
(三)其他各項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四)有并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專業團隊。
并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
并購貸款是商業貿易中最常見的一種貸款產品,根據銀監會對于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的規定,并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在整個并購所產生的資金來源中并購貸款所占的比例不得高于50%。而對于企業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的情況,并購貸款的期限可延長至7年。一是適度延長并購貸款期限。由于不同并購項目投資回報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購項目整合較復雜,產生協同效應時間較長,因而此次修訂將并購貸款期限從5年延長至7年,更加符合并購交易實際情況。二是適度提高并購貸款比例??紤]到銀行貸款是并購交易的重要融資渠道,在當前并購交易迅速發展的形勢下,為合理滿足兼并重組融資需求,此次修訂將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的比例從50%提高到60%。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后,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并購貸款的管理辦法有哪些
法律主觀:
并購貸款的使用范圍就是用來并購,買房的貸款也只能用來購買房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并購貸款需要簽訂合同,并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按照程序進行并購。
法律客觀:
《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的通知》一 允許符合以下條件的商業銀行法人機構開展并購貸款業務: (一)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有效的內控機制; (二)貸款損失專項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資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四)一般準備余額不低于同期貸款余額的1%; (五)有并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專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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