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二審判決書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主觀:
離婚二審判決生效時間是怎樣的我國法律對一審判決生效很明確,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為上訴期,過15日未上訴的判決就生效。而二審判決作為終審判決,并沒有上訴期,二審判決何時算生效沒有明文。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庭審結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決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但司法實踐中,由于地域或時間等原因,定期宣判的,法院并不一定都專門安排開庭宣讀裁判文書,而是通知當事人領取判決書或送達當事人。這樣就會出現判決書上的日期與送達日期不同,當事人不能同時簽收判決書的情況。目前我國的法律僅規定二審判決是生效判決,并沒有明確具體的生效時間。那么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觀點:1、二審判決作出之日生效;2、二審判決宣判之日生效;3、二審判決送達之日生效。那么,由于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很容易引起糾紛。一般是以判決書的送達之日起生效的。判決書送達的方式: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二審審限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怎么算
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的計算方法如下:
首先,離婚判決書一般會在宣判后立即生效,但是,在判決書上可能會有特別的規定。
其次,如果有一方當事人對離婚判決書不服,提起上訴,那么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時間就要根據上訴程序的規定來計算。
在民事訴訟中,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上訴期內沒有提起上訴,那么離婚判決書就會生效。
但是,如果有一方當事人提起上訴,那么離婚判決書就不會立即生效。在上訴期內,離婚判決書仍然處于暫時生效狀態。如果上訴期內沒有提起上訴,那么離婚判決書就會生效。
如果上訴期內提起了上訴,那么離婚判決書就要等待上級法院的裁定。如果上級法院維持原判決,則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應當是上級法院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生效。
總之,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時間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是在宣判后立即生效,但如果有上訴,就要根據上訴程序的規定來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判決書下來了多久生效
一、離婚判決書下來了多久生效
1、離婚判決書下來了多久生效,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一審判決書,一般自簽收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五天內,沒有提起上訴的,則上訴期滿后,判決書生效;
(2)二審判決書自簽收離婚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二、離婚判決書生效證明如何辦理
訴訟離婚后,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還需要配合裁判文書生效證明,以證明該裁判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因為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但離婚判決書要配合生效證明一起使用。當法院不主動出具判決生效證明時,當事人領取離婚裁判文書后,應在文書生效后及時向法院申請開具生效證明,以免日后辦理相關事務時發生不必要的延誤。
判決離婚后多久生效
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決書自當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計算上訴期間,采取公告送達的,從公告日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2、雙方不是同時收到的,分別計算上訴期間;
3、一審判決上訴期間為15天,超過上訴期間雙方均未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
4、上訴期間的最后一天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期滿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屆滿日期。
一、離婚判決書未生效算離婚嗎?
1、如果法院已經判決離婚,并且是使用當面送達或是郵寄的方式,沒有收到判決書之前,婚姻關系還沒有接觸,也就是還沒有離婚;
2、如果是公告送達的,從公告日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公告期限滿了之后,就算沒拿到判決書,法院的判決依然生效了,也就是已經離婚了。
二、判決離婚有如下條件:
1、必須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法定感情破裂的認定情形;
2、雙方婚姻關系必須合法有效;
3、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判決離婚后判決書自當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計算,十五日后自動生效。因為法律規定15天之內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在15天之后就不可以上訴,因為15天之后判決就生效了,生效的判決是無法上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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