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協議約定的規定是怎樣的
夫妻約定財產制度是指法律允許夫妻以契約的形式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所有關系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對稱。
夫妻約定財產公示制度是什么
法律主觀:
夫妻約定財產制度是指法律允許夫妻以契約的形式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所有關系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對稱。 一般來說,為了避免婚后的財產糾紛,不少夫妻在婚前會選擇進行財產公證,證明像房產、車輛、存款屬于個人財產,一旦進行婚后財產分割是允許不進行分割的。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一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八百三十九條、第八百四十條的規定。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 債務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可以約定財產分別所有嗎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及歸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注意,這種約定應采用書面形式。《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這種通過雙方協商約定的夫妻財產制,稱作約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在下列范圍內受法律保護:一、共同財產制:是指男女雙方對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全部約定為。夫妻雙方認為婚后共同生活,應當財產不分彼此,對維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約定婚前婚后財產為共同所有。二、分別財產制:是指夫妻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歸財產取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財產和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另一方有對共同財產的平等享有和處分權。這種約定分別財產制在肯定夫妻獨立人格的基礎上結為夫妻共同生活,在約定分別財產所有時,應約定夫妻共同生活時所需的費用和撫育子女所需的費用各自應承擔的數額。三、限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夫妻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部分歸一方所有部分歸共同所有的約定。以上三種約定財產歸共同或歸一方,或部分共同部分一方所有,均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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