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人外遇離婚財產怎么判?
婚后男人外遇離婚財產仍然是按照平均分割來進行判決。但是其中一方出軌這種現象是屬于過錯方,屬于無過錯方的女方就可以這個時候提出離婚損害賠償,但是這并不會列入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范圍。
一、婚后男人外遇離婚財產怎么判?
婚后男人外遇離婚財產仍然是按照平均分割來進行判決。但是男方出軌導致離婚的,男方屬于有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上,是平分,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間存在重大過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可以根據過錯程度,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過錯在法法律上的規定是:
1、 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二、離婚分割銀行存款要注意哪些事項?
1、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則上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主張為個人財產的,應舉證證明。舉證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財產公證,單方面贈與證明,個人財產增值證明。
2、分割銀行存款最重要的問題不是論證是誰的錢的問題,而是先要把錢固定起來的問題.因為銀行存款很容易轉移。所以如果起訴離婚,首先要做的是訴前財產保全,保全了財產從另外一個角度也就保全了證據。
3、如果夫妻雙方有產業,切記不要為了逃避稅務而輕易將收入存入其他親屬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這樣做,一定要留有書面的證明材料以備以后離婚時說明夫妻財產問題。
婚后出軌屬于過錯方,如果情節非常的嚴重,那么還有可能構成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重婚罪,需要為此而承擔刑事責任。當然這種現象并不會影響到財產的分割問題,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女人婚后出軌怎么處理
一、處理婚后出軌的方法
1. 面對配偶的婚后出軌,受傷害的一方可以選擇提出離婚,并要求出軌方賠償精神損害。
2. 如果受傷害方手中握有出軌方重婚的證據,可以向法院報案,追究出軌方的重婚刑事責任。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準予離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的判定
1.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一般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如果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撫養權。
3. 子女已滿八周歲,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在撫養權問題上予以考慮。
結婚后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
結婚后女方出軌離婚財產的分割如下: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并且支付孩子的。
離婚出軌證據有效的如下:
1、證據需要具備客觀真實性:
(1)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
(2)這就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
(3)在發生離婚糾紛時,夫妻一方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通過公安系統的內部關系取得的,或者是通過社會上的調查公司取得的,因此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要證明其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就存在一定的難度;
2、證據需要具備關聯性:
(1)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有內在的聯系;
(2)也就是說,只有對于認定要件事實有幫助的事實材料才有法律意義;
3、證據需要具備合法性:
(1)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
(2)并且其獲得、提供、審查、保全、認證、質證等證據的適用過程和程序也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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