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在提起離婚訴訟之前,在情況緊急的情況下,起訴一方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同時在離婚的過程中如果一方有故意隱匿、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時,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離婚申請財產保全怎么保
離婚財產保全流程如下:
第一步,必須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陳述保全緣由與具體范圍;
第二步,法院將對申請進行審核,判定其是否符合規定;
第三步,您需提供相應的擔保,如等價值的財產或保險公司開具的保函;
第四步,若獲準許,法院將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以保護財產安全;
最后,請注意,因保全不當而給對方帶來損失,您有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保全措施須在法定期限內啟動,否則可能失效。
總而言之,財產保全雖為重要法律工具,但務必審慎使用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程序。
離婚后能否申請重分配財產
離婚后可申請重新分割財產。
若離婚時財產分配不公,可通過訴訟尋求財產分割協議變更或撤銷。
但需符合兩項前提條件:
1.存在欺詐、脅迫行為;
2.應于簽訂離婚協議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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