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兩次離婚對方故意缺席怎么處理
起訴兩次離婚對方故意缺席怎么處理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的感情節奏也相對加快,對自己所處的現狀能夠有比較好的認識,在遇到問題時也能主動使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離婚的申請也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方式,讓法院來判決離婚與否也是較為公正的處理方法,那么如果起訴離婚兩次被告缺席應該怎么處理?在出庭時如果被告無故缺席是可以直接進行判決的。
起訴離婚兩次對方無故不出庭應訴,法院可以缺席進行判決。判決后,進行公告,公告到期后,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用再去辦理離婚證。
起訴離婚流程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在一審判決離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原告起訴階段: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開庭審理階段: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四)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因為離婚是件大事情,所以牽扯也會比較多,如果對方無故缺席,這是法院是可以判決離婚的,但是一般都會進行調解,畢竟老話都講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如果實在是沒有辦法下才會進行離婚判決。另外,如果對審判結果有所不滿可以提出上訴,如果訴求被同意,可以讓法院重新對此進行審理。
起訴幾次男方不到能強制離婚
1. 如果女方向法院提起兩次離婚訴訟,而男方均未到庭,法院可以強制辦理離婚手續。
2. 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只要一方要求離婚,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或者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3.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首先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并且能夠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法院應準予離婚。
4. 如果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即使只有一次起訴,也可能判決離婚。
5. 如果第一次離婚訴訟被判決不準離婚,那么在六個月后,原告可以再次提起訴訟。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如果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過兩次傳票傳喚,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傳措施。
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如果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兩次起訴離婚還沒有判離怎么辦
兩次起訴離婚還沒有判離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定界限的。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法院會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進行分析。請求離婚的一方應搜集雙方感情已破裂的證據,以有利于法院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兩次了可以撤訴嗎
提起離婚訴訟后,如果原告反悔了,可以向所管轄的*申請撤訴。也就是原告的案子在*受理后,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如果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必須在宣判以前,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提出符合法律規定且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強迫所做出的撤訴。
離婚撤訴有什么后果
(1)原告撤訴后,等于離婚案件的審理屬于未訴狀態。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仍然視為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并沒有判離,那么原告還要再進行第三次起訴;
(2)原告撤訴后,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必須要過六個月。(如有新情況、新理由可不受六個月*,但實際中新情況、新理由的舉證非常困難)
(3)原告撤訴后,可能涉及對方過錯的證據被毀損或收集離婚的新證據更加困難;
(4)原告撤訴后,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可能顯失公平性;
(5)原告撤訴后,本次訴訟程序終結,如再次起訴,訴訟審理期限重新計算,無形增加離婚訴訟的時間成本。
原告的離婚撤訴申請,人民*需要進行審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脅迫的情況下,一般都會準許。但一旦撤訴所帶來的法律后果我們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一方增加當事人再次離婚的時間成本,而且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訴離婚的難度。除了原告與被告和好的情形外,離婚撤訴還是不要輕易決定。
在離婚訴訟中,撤訴分為兩類,一類是原告申請撤訴,一類是視為撤訴。視為撤訴主要是指原告未預交訴訟費、原告未到庭。這一類不在我們今天討論之列。原告申請撤訴,主要分三大類原因:1、被告向原告寫下保證書,希望得到原告諒解,原告與被告和好而申請撤訴;2、原告與被告離婚意見達成一致改為協議離婚而申請撤訴;3、原告因特殊情況,比如被告拒絕出庭,為提前進入第二次離婚起訴而撤訴。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相關推薦:
離婚后欠的債(離婚后債務需要怎么去處理)
婚姻詐騙罪的賠償(欺騙婚姻怎么賠償)
隱瞞婚姻是否賠償(隱瞞婚姻情況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離婚協議妻子賠償(結婚十年離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補償)
離婚怎么得到賠償(女方起訴離婚能得到什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