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內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結婚2年離婚彩禮是否要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分別是:
1、如果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那么就有權請求配偶退還。法定返還彩禮的情形具體有: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后面兩種應該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不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那么就無權請求配偶退還彩禮。
彩禮返還數額具體標準是多少
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減少的數額一般確定為彩禮總額的10%至50%之間。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
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彩禮返還糾紛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往往令原告承擔舉證不能得風險,從而不能很好地維護其合法利益。
結婚兩年離婚女方不需要退彩禮錢相關規定如下:
1、一般情況下,結婚兩年后離婚彩禮不退回,因為彩禮在性質上屬于附條件的贈與,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給付彩禮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結婚兩年離婚了,財產怎么分配?
1、結婚兩年離婚的財產分配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平等均分,在夫妻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共同財產;
2、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財產數額,并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結婚兩年離婚小孩歸誰
1、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不是以結婚時間確定的。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除非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孩子可以隨父親生活;
2、雙方因為撫養權有爭議,法院一般會依法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來決定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3、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綜上所述,如果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那么就有權請求配偶退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領證離婚彩禮錢退多少
沒領證離婚彩禮錢退還比例需要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具體如下:
1、通常情形下,未領證未同居,則彩禮100%退還;在法律的規定中收取彩禮的前提是必須以結婚為目的,如果收取了彩禮,但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那么彩禮是需要退還的;
2、未領證已同居,同居時間長短與返還比例沒有關系。彩禮返還一般50%或60%;
3、未結婚彩禮錢可以退幾千元、或者是幾萬元等,具體來說可能需要將彩禮全部退還給男方、也有可能僅需要退還50%、70%等比例的彩禮,具體的退還比例可以由雙方協商,對于無法協商一致的情形,則可以由任意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
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情況
1、在把彩禮給到對方之后,兩個人并沒有依據法律到婚姻登記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給彩禮的對方如果要求對方進行退還彩禮的對方要無條件的進行退還。一般情況下,給彩禮的一方都是為男方,男方在給彩禮的時候,目的是非常明確的,是要為了進行結婚。彩禮在十字上面是屬于一種財產的贈與,而贈與的目的是為了達到雙方結婚的目的。所以在給完彩禮之后,如果雙方沒有去婚姻登記所進行結婚登記的,在法律上面兩個人就不會存在婚姻關系,贈與的關系也就理應不存在,所以只要兩個人沒有辦理婚姻登記,要求退還彩禮就可以退還;
2、再把彩禮給到對方之后,兩個人在婚姻登記機構進行了結婚登記,但是,進行結婚登記之后,兩個人并沒有進行共同生活。對于這樣的情況,如果兩個人離婚了,給彩禮的一方要求對方退還彩禮,對方也是要無條件的進行退還;
3、再把彩禮給到對方之后,兩個人進行結婚登記成為夫妻,并且也進行了共同生活存在一定的夫妻感情,但是后面又發生了離婚的情況,如果因為支付彩禮而導致給彩禮的一方生活上面產生的困難的,這樣的情況下要離婚的時候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對方也是要進行返還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退彩禮一般要退多少錢?
一般來說,退彩禮都是要退回全部款項的。尤其是在雙方如果沒有登記結婚,或者是在登記結婚的前提之下離婚但沒有共同生活的,法院都是支持女方全額退款彩禮給男方。如果雙方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但卻因為感情原因而離婚的話,那么退彩禮的金額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
退婚彩禮是否要全部歸還給男方,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法律上不能認定為夫妻關系,不論是否已經同居,或同居時長不滿兩年,處于司法上的訴訟年限之內,都需要退還男方所贈予的彩禮,只不過在退還數額上有差別(具體金額請查看文末)。
②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前提下,離婚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男女雙方已經領了結婚證,是法律認定的夫妻關系。即使已經辦了婚禮,在親戚朋友圈里公開了兩人關系,無論從婚俗習俗上看還是司法層面看,兩人都已經是合法夫妻。但只要兩人沒有名副其實的共同生活在一起,沒有實行夫妻之實,這種情況下退婚,并要回彩禮是完全可以的。
③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前提下,婚前給付彩禮并離婚,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一方家庭本就不富裕,但為了實現兩人婚約的達成,努力借湊或掏空積蓄來成全這樁婚姻,在婚前給予了女方彩禮。而后因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離婚的,因彩禮問題使得原家庭生活困難的情況下,需要歸還所給予的彩禮。這樣規定是以防出現騙婚、人財兩失,對給付人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退還的前提是要雙方之間并未共同生活或者沒有進行領取結婚證。但是如果雙方至今因為感情問題短時間就離婚的話,那么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但是女方也可以要求不全額進行退還,具體退款多少需要雙方具體商議來進行確定,商議不下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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