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及法律依據
遺產承繼依序排列為先于第一、二順位繼承人。
第一順位依次為:
配偶、兒女及父母;
第二順位則包含:
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其應繼承的財產比例通常應保持相等。
針對生活陷入困頓且喪失勞動力的繼承人,在分配財產時需給予適當的關照。
依據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的繼承順序如下:
(一)第一順位: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首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若無第一順位繼承人,再由第二順位繼承人接手。
遺產繼承人順序如何排序
法律分析:(一)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1、配偶。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相互之間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2)養子女與其親生父母相互之間由于沒有法律關系,所以不具有繼承權。
(3)繼子女與其繼父母之間由于形成撫養關系而相互具有繼承權的,不影響與其親生父母之間的繼承權。
3、父母——與子女相對應。
4、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養孫子女與養祖父母之間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及法律認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相關規定,遺產傳承遵循如下順序:
首先,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
其次,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當繼承開始時,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行使繼承權,第二順位繼承人并不參與;
若無第一順位繼承人存在,則由第二順位繼承人接手。
在本章節提到的子女,特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以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則涵蓋了親生父母、養父母以及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而兄弟姐妹則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相關推薦:
人流要求男友賠償(人流分手后如何讓男友補償)
離婚能賠償到什么(女方起訴離婚能得到什么補償)
遺產法定繼承順序(法定遺產繼承順序)
沒發工資仲裁賠償(公司不發工資勞動仲裁有賠償嗎)
賠償款里的贍養費(去世的妻子父母的贍養費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