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圓通快遞寄丟商品,如果購買了保險,則馬上報保險公司,按貨物價值來賠;
2.如果沒有購買保險,根據快遞的背書上寫的,按運費的三倍來賠償;
3.如果貨值比較大,又沒有買保險,則需要與快遞公司協調,不滿意再打12315投拆。
法律依據:《快遞服務行業標準》中規定,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得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不得超過72小時;同城快遞延誤時限為3日,國內異地快遞為7日,國際快件為10日。當快件出現延誤時,消費者可以視為快件丟失,要求賠償,信件丟失按服務費2倍賠償,包裹原則上按照保價實價賠償,沒有買保價的包裹將按照具體服務資費的5倍進行賠償。
圓通丟件有保價的按照保價金額進行賠償,沒有保價的按照運費的三倍進行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關于快遞的其他規定。
《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第二十七條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以上內容參考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答:圓通丟件的賠償問題:1.一般在運輸合同中保險公司的賠償條款會以如下規定:物品若保價最高限額10000元,費率1%,對已保價物品的損毀,按實際損毀(物品實際損毀的確定標準以物品到達地的當時市場的平均價計算)進行賠償,對已保價物品的丟失,按申報價值賠償,但最高都不超過投保金額。沒有投保的物品:申報價值1500元以下的若丟失,承運人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申報價值在1500元以上的若丟失承運人則只賠償1500元。對未保價物品的損毀,承運人依照其損毀程度按實際運費的3-5倍進行賠償(如運單上所填寫的申報價值低于實際運費的三倍,則按照申報價值賠償)。2.“對不保價郵件損毀的賠償最高不超過3倍郵費”條款的法律效力問題。
即對于未保價的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情況,承運人按照最高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進行賠償。并且,現在大部分的快遞公司也多在其快遞單的后面聲明:對不保價郵件損毀的賠償最高不超過3倍郵費。郵政法中該條款的規定只適用于國家郵政企業,而其他的快遞公司與客戶的貨物運輸糾紛應當適用合同法關于貨物運輸的相關規定。因此,其他快遞公司的丟件賠償,不能參照該法最高不超過3倍運費的標準。
當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經明確約定了該條款,則涉及保險法的格式條款的問題,目前學界也存在爭議,遂,目前還是按照協議有效的標準進行認定。我國法律規定,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協議就應該是有效的協議。根據此規定看,如果出軌就凈身出戶的約定符合我國法律規定,是有效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ㄒ唬┍r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ǘ┪幢r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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