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記6分罰200元,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積分分值中明確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車核載5人的,超載2人,算是超20%以上了,要記6分罰2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分析:私家車超載20%以上的扣6分,處200元罰款;超載沒有達到20%的扣3分,處200元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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