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辭退賠償標準
單方面辭退賠償標準一、單方面辭退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單方面辭退賠償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
可以辭退員工的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賠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處理
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都是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當我們被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時候,也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那么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 勞動合同公司單方面解除,如何處理分以下情況: (一)用人單位合法解除,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的情況,例如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被追究刑事責任等,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或經濟裁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工作年限,每一年按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三)用人單位違法解除,需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沒有任何合法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按勞動者工作年限每一年按二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支付賠償金,要看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向公司索要賠償金。如果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于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情形的,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額根據以下不同情況具體處理: (一)單位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按照職工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賠償金。 (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且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 (三)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以上就是為您介紹的關于的有關知識,相信通過上文的介紹,對于“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有關的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請及時咨詢律師處理,提供專業律師,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公司單方面解除員工如何賠償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計算具體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過錯解除動合同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的訂立主要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比如說簽訂了勞動合同,而且勞動者也是按照勞動合同當中那種履行自身的義務,不存在任何的過錯,但是用人單位卻對此不滿意,予以辭退,此時可以要求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2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相關推薦:
工傷賠償金額明細(工傷賠償標準計算表格)
工地工傷賠償不起(工傷工地不賠償怎么辦)
工傷私人賠償(私人老板工傷賠償的要求和標準)
加班費不賠償(公司賠償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工傷賠償后不離職(工傷不離職能拿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