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剛入職還沒簽勞動合同就受傷算工傷嗎 (一)剛入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屬于工傷,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的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形屬于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視同為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二、怎樣申請工傷認定 1、申報工傷事故 (1)企業應從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從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時間可延長到30日。 (3)工傷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沒有可能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的,可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職工提出申請。 (4)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須經企業簽字后報送;如果企業不簽字,工傷職工或其家屬可以直接報送。 2、認定工傷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接到企業的工傷報告和職工的工傷待遇申請后,應進行調查取證,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0日; (2)認定工傷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2指定的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書,屬于輕傷無需到醫院治療的,由企業醫生開具工傷診斷書; 3企業的工傷報告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職工的申請進行調查的工傷報告。 (3)書面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和申請人。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剛入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屬于工傷,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