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證的房屋贈與合同有哪些風險
經公證的房屋贈與合同訴訟的情形有:1、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銷權;2、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3、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六百六十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贈與協議需要公證嗎
贈與協議不需要公證。
贈與合同,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贈與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證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證。但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協商一致進行公證,是意思自治行為,法律也不禁止。
贈與合同公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贈與財產屬于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
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
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贈與合同的特征如下: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因此贈與合同具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特征,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喪失財產所有權,受贈人獲得財產所有權;
2、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單方承擔將財產所有權轉移至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是無償接受贈與人所贈與的財物,并不需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義務,因此贈與合同是單方義務無償合同;
3、公民之間的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將產權證書交付受贈人,受贈人根據受贈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贈與合同具有其實踐性。
綜上所述,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房產贈予協議可以公正嗎
房屋贈送協議通常不需要公證,因為房產贈與協議在成立時就已經生效,所以公證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但是當事人也可以選擇對贈送協議進行公證,如果選擇進行贈與公證的,需要提交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份證件、房屋所有權證、房產贈與協議原件等資料。值得注意的是,是否進行公證和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有關系的,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在財產權利轉移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就不能隨意撤銷了。
一、房產贈與協議公證如何辦理
房產贈與協議公證的辦理只需要由贈與人到其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申請并提供材料即可。如果是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贈與協議;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二、辦理贈與公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辦理贈與公證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項:
1.贈與的財產是贈與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2.贈與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簽訂贈與合同必須是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因為惡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詐、脅迫等原因導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則可能導致贈與合同無效,公證處可以撤銷公證書。
3.贈與合同公證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4.如果贈與人的真實意思是將所贈與的房屋僅贈與給受贈人個人所有,不作為受贈人與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財產,那么贈與人應當明確將所贈與的房屋作為受贈人的個人財產。
5.辦完贈與合同公證后,房地產需要及時辦理轉移登記手續,不及時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可能導致贈與無效。
三、房屋贈送后如何過戶
房屋贈送過戶需要如下步驟:
1.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3.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4.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5.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以下情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第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第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如何撤銷房產贈與
1、房產贈與已過戶
我國實行房產登記制度,房產的歸屬隨著房產登記的轉移而轉移,房屋既然已經過戶,也就意味著房屋贈與已經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贈方同意也不是沒有要回的可能。
2、房產贈與已公證,但未過戶
公證是以法律形式對贈與合同的確認,也是對合同雙方意思自治的保護,客觀上限制了贈與人對贈與合同的反悔。一旦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那么要撤銷也是很難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銷,撤銷公證贈與也是可以通過公證來撤銷的。
3、房產贈與未過戶
這種情況是指只簽訂了贈與合同但是未進行公證也未過戶的情形。贈與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處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贈與人可以在贈與物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而不負相關責任,因此給受贈人帶來了不確定性。
4、法律規定不能撤銷的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著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與此同時附義務的贈與也是不能撤銷的。
房產贈與公證注意事項
1、贈與人及受贈人到房屋所在公證處對贈與事實進行公證,贈與人與受贈人簽署贈與合同,公證處將會按照房產估價的2%收取公證費(公證費收取標準各地有所差別,大多數城市是按照房產價值的2%收取)。
2、向房管局申請估價,估價后向房屋所在地稅局申請(免的是營業稅等),另外由受贈方繳納房屋估價3%的契稅(印花稅已免)。
3、需要憑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向房管局遞件,繳納相關的交易費、登記費及印花本費用后,受贈人一般當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領到房產證。
4、贈與是無償的法律行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償的買賣行為。贈與過戶辦理產權登記的稅費的時候稅費標準與繼承過戶和買賣不同,若進行贈與公證,贈與行為一般不能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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