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的種類
治安處罰的種類一、治安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治安處罰的種類如下:
(1)警告。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書面方式作出的譴責和告誡;
(2)罰款。既不影響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懲戒作用,適用最靈活、最廣泛;
(3)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強制關押在專門處所,在一定時間內剝奪其人身自由以示懲戒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十一條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
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二、治安處罰算案底嗎
受過治安處罰不算有前科行為。有前科或者說是有案底一般指刑事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記錄,治安處罰不屬于這個范疇。
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
1、行政:
(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
(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
(3)傳喚(強制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2、刑事:
(1)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
(2)因沒有犯罪事實(含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或者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
(3)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信息。
治安處罰種類有幾種
治安處罰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等等。同時,如果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法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八條
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法的規定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同一行為規定給予單位處罰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治安處罰種類具體有哪幾種
一、 治安處罰 種類具體有哪幾種 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10條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 的種類有: 警告 、罰款、 行政拘留 、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 驅逐出境 。 二、未成年人違反治安應承擔責任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2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 監護人 嚴加管教。 三、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應承擔責任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5條規定,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四、哪些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9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1)情節特別輕微的;(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3)出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4)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5)有 立功 表現的。 五、哪些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從重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0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1)有較嚴重后果的;(2)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3)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證人 打擊報復的;(4)六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六、擾亂單位秩序、公共場所秩序、公共交通工具秩序、交通行駛秩序和破壞選舉秩序的行為,如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1)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2)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3)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4)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5)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一般是受《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調整,此時因為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但同時又有處罰的必要,因而才會給予行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法律中規定的治安處罰種類就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而針對那種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則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屬于治安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1、警告。警告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書面方式作出的譴責和告誡。
2、罰款。罰款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人民幣現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方法。它既不影響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懲戒作用,適用最靈活、最廣泛。
3、拘留。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強制關押在專門處所,在一定時間內剝奪其人身自由以示懲戒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它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一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分為警告、罰款、拘留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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