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了解以下三樣離婚后歸女方:
1.女方的婚前財產。
2.女方的個人物品。
3.工傷、意外等之類的保險賠償。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們有所幫助!
這件事情根本用不著那么麻煩,首先男女雙方達成協議,看一看,是不是應該把女方的戶口遷出現有的戶口。然后就是女方到自己的戶口所在地拿著身份證。拿著原來的戶口本去派出所的戶籍管理部門說明情況或者是重新立一個戶口本,或者是把自己的戶口先落回自己的原戶口也就是跟父母一個戶口。
當然在遷戶口的過程當中,很可能會遇到一個比較麻煩的事情,就是戶口確確實實是落回了原來的戶口所在地,但是在戶口本上會出現由前夫處簽回或者是簽入。有很多人不希望自己的戶口本上有這樣一行小字,那么也可以去當地的后期哥繼續重新申請換一個戶口本這樣這一行字也就不存在了。
離婚之后戶口的問題很多人會忽略,但是這絕對是一個不容忽略的問題夫妻雙方離婚之后,我們應該盡量的把自己的戶口遷回自己的戶口所在地或者是遷到自己的常住地。因為這涉及到我們的找工作,我們的醫保問題,我們的社保問題以及孩子上學的問題會涉及到很多東西,戶口一直和前夫或者前妻在一起,到了真正想要遷出或者遷入的時候會花費一定的時間。
有一句老話是這么說的,未曾下雨先筑壩這也就是未雨綢繆的意思,所以既然兩個人已經離婚了,那么就要為自己以后的生活工作以及其他的事物多想一想馬上把自己的戶口遷出來。這對自己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因為畢竟不再是一家人了,如果兩個人的戶口還在一起,將來很可能會遇到一些我們都想象不到的問題。
而且現在由于離婚,把自己的戶口遷出來的這種狀況是再正常不過的,非常容易辦理,只要拿著身份證,拿著戶口本,拿著離婚證去當地的派出所就能夠把事情解決。所以不要怕麻煩不要有心理負擔,就是正常的把自己的戶口做一個遷移,也千萬不要多想,就算是有復婚的可能我們還可以再把戶口遷回去,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應該當斷則斷。
除了離婚遷戶口這件事情,我們還要看一看孩子的戶口應該落在誰的身上,如果你在所在地有房子并且能夠立戶口,而且你的所在地又是學區房的話。那么建議孩子落在你的身上,因為這畢竟涉及到孩子以后的教育問題,如果沒有上述的問題出現那么孩子落在誰的身上就由夫妻共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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