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私刻公章的行為不構成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私用公章可能構成表見代理,而私刻公章可能構成違法行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私刻國家機關公章犯了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私刻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公章犯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擴展資料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中規定:
第六條 凡經營印鑄刻字業者,均須遵守下列事項:
第三點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迅速報告當地人民公安機關:
1、偽造或仿造布告、護照、委任狀、袖章、符號、胸章、證券及各機關之文件等。
2、私自定制各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之鋼印、火印、徽章、證明、號牌或仿制者。
3、遇有定制非法之團體、機關戳記、印件、徽章或仿制者。
4、印制反對人民民主、生產建設及宣傳封建等各種反動印刷品者。
第四點 凡印刷鑄刻本條第三款所規定之各項物品者,除沒收其原料及成品外,得按照情節之輕重,予以懲處。
參考資料來源:文縣公安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法律分析:私刻合同章行為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規定,一經發現,將對行為人或負責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如果私刻、偽造、變造公章,則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行為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通過私刻合同章與他人簽訂合同的形式騙取對方財物,則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并且還要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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