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結果出來后怎么賠償
司法鑒定結果出來后賠償處理如下:
1、如果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在接到鑒定結論的15日內向所在地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復審鑒定。如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這是最終結果,只能接受,沒有其他途徑了。
2、鑒定滿一年之后,你可以申請復查鑒定。但是復查鑒定的結果即使與上一次結果不同,也不能推翻上一次的鑒定結果,只能說明你的傷情發生了變化,除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之外的其他 工傷保險 待遇可能按新的結果計算。
工傷保險報銷的程序:
1、工傷職工受到事故傷害后,所在單位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或三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工傷經辦機構報告,并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批準;
2、工傷職工申請待遇審批需填寫《工傷職工待遇審批表》,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工傷認定結論。
(1)經審批的《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
(2)工傷職工的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
(3)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及醫藥處方;
(4)工傷職工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5)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及供養關系公證材料或其他證明材料;
3、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轉往上級醫療機構或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專科或三級醫院出具轉診轉院意見,并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審核批準。
綜上所述,只有在保,無論多久,遭受事故傷害認定為工傷的,工傷保險基金均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法律依據】:
《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鑒定結果出來后多久能拿到賠償
勞動能力鑒定達到等級的,向社保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審核撥付時間為30天內,如果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在得到傷殘鑒定等級后就可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工傷鑒定結論出來,即可進行工傷保險待遇結算。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評定的傷殘等級是確定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主要依據,鑒定結論出來之后,除六至十級勞動關系終止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之外,其它工傷保險待遇均可結算。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提交相關資料之后,快則個把星期,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辦理完結,款項支付到位。
關于工傷鑒定的法律概念
(一)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因此,必須先認定,后鑒定。
(二)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傷殘等級鑒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
2、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鑒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三)初次鑒定: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四)致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一級最高,十級最低。
(五)勞動能力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
實際上按照國家的規定,只要勞動者拿到工傷鑒定的結果書以后,就馬上可以和用人單位進行工傷賠償事宜的協商了。但是由于用人單位還需要提交相關的材料到工傷保險機構的話,最長不會超過兩個月,賠償款就可以拿到手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024工傷鑒定賠償怎么算
1、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放。2、停薪留職期間的工資:按原工資待遇發放,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3、醫療費:據實報銷。4、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等等。
一、工傷鑒定賠償怎么算
1、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放。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薪留職期間的工資:按原工資待遇發放,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保險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醫療費:據實報銷。
4、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一至四級保留勞動關系)
6、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10級8個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8、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五、六級為保留勞動關系,難以安排工作的)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9、喪葬補助金: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0、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1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無供養親屬的,48個月;有供養親屬的,供養1人者52個月,供養2個者56個,供養3人以上者60個月。
二、舊傷復發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被保險人工傷醫療終結或被鑒定殘疾等級后,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屬舊傷復發的,仍可享受工傷醫療期待遇;未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的,則不能享受工傷醫療期待遇。實踐中還要看該舊傷是否由于工傷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傷,治療后又復發的,可以按照工傷處理。
工傷賠償標準都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同級別對應的賠償標準也不相同(具體可見《工傷保險條例》)。如果是受傷后并未進行工傷認定及評級,而是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私下協商確定了賠償數額,后勞動者認為該協議不合理或不公平要求重新計算賠償數額的話。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再進行勞動能力等級鑒定。此兩步程序走完后再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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