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于征稅收入的有哪些
不屬于征稅收入包括如下: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4、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權投資收益、股權投資基金收益;
5、自2018年3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境外經紀機構),從事中國境內原油期貨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實物交割所得);
6、對境外經紀機構在境外為境外投資者提供中國境內原油期貨經紀業務取得的傭金所得。
征稅主體的權利:
征稅主體的權利主要有稅收管理權、稅款征收權、稅務檢查權、稅務行政處罰權等;其義務主要有依法征稅、依法減免稅、為納稅人服務、保守秘密、依法回避、依法進行稅務檢查等。
納稅人的權利主要有稅務知情權、要求保密權、申請減免稅權、申請退稅權、陳述申辯權、稅收救濟權、控告檢舉權、請求回避權、取得完稅憑證權等;其納主要義務主要有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設置賬簿、正確核算并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按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按時繳納或解繳稅款,自覺接受稅務檢查等。
綜上所述,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不征稅收入有哪些?
不征稅收入包括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不征稅收入主要是指在特定條件下,企業或個人獲得的某些收入不屬于應稅收入范圍,不需要繳納稅款。以下是關于不征稅收入的
一、財政性資金
財政性資金是不征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類資金主要包括國家財政給予的補貼、貸款貼息等,這些資金不屬于企業經營所得,因此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比如,企業收到的政府補貼,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
行政事業性收費也屬于不征稅收入。這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單位按照規定收取的費用,如學費、工商管理費等。這些收費不屬于應稅收入范圍,因此不需要繳納稅款。
三、其他不征稅收入
除了上述財政性資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外,不征稅收入還包括其他類型,如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等。這些收入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具體哪些收入屬于不征稅范圍,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確定。企業在處理不征稅收入時,需要遵循稅法規定,確保合規操作。同時,企業應對不征稅收入進行合理的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以保證財務的透明度和準確性。
總之,了解不征稅收入的類型和條件,有助于企業和個人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財務和稅務籌劃。
不征稅收入有哪些
1. 免稅收入:通常包括政府補貼、捐贈收入、符合條件的科研收入、股息和利息收入中的部分、保險賠款等。
2. 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豁免:如居民個人取得的國債利息、地方政府債券利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等。
3. 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所得:在一定額度內可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4. 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或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部分所得享受稅收優惠。
5. 其他特定領域的稅收減免:如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
1. 免稅收入:政府為了鼓勵特定行業或行為,可能會規定某些類型的收入無需繳納所得稅,比如公益捐贈給非營利組織的款項,或者企業從政府獲得的研發補貼等。
2. 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豁免:對于居民個人投資于國家支持的金融產品,如國債、地方債等,其收益往往可以免稅或減稅,這是為了鼓勵儲蓄和長期投資。
3. 農業生產者銷售收入:為扶持農業發展,我國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在一定限額內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以降低農民負擔。
4. 創業投資稅收優惠:為了鼓勵創新創業,政策會給予早期風險投資一定的稅收優惠,以吸引更多的資本投入到高成長性科技企業中。
5. 特定領域的稅收減免:針對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旨在減輕這些企業的負擔,促進經濟發展和創新。例如,小微企業所得稅可以在一定期限內享受稅率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則可能享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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