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罪有什么區別嗎
有區別。抄
貸款詐騙罪,襲是指以非法占有資金為目的,通過各種手段騙取貸款資金的行為。要求在騙取貸款時沒有歸還的意思。
騙取貸款罪,是指通過偽造材料等手段,騙取貸款使用的行為。要求僅是騙取貸款使用,具有歸還的意思和行為。
為了能快速理解,簡單的說,貸款詐騙從貸款一開始就打算詐騙錢,也就是非法占有的目的,騙了一去不回。騙取貸款罪,只是想辦法騙出了貸款,準備用后,再還,但還不上了的這種情況。當然具體情況很多。
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目的,則構成專貸款詐騙罪。如果行屬為人是為了解決資金困難,在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過程中使用了欺騙手段,但以后有還款行為或者有還款意愿,則構成騙取貸款罪。
貸款詐騙罪與騙取貸款罪怎么區分
騙取貸款罪和貸款詐騙罪,這兩個罪字面上意思感覺差不多,都是與貸款有關系,容易產生混淆,但實際上這兩個是不同的概念。那么二者都有哪些區別呢?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如果騙取貸款是為了用于生產經營,并且實際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也確實用于生產經營,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騙取貸款是為了用于個人揮霍,或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應定貸款詐騙罪。如果騙取的貸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實際沒有歸還,則應進一步考察沒有歸還的原因。如果資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產經營,只是因為經營失敗而造成不能歸還,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不是因為經營失敗造成不能歸還,而是因為個人揮霍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歸還,應定貸款詐騙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 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 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 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 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 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騙取 貸款罪 :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 機構貸款 ,給銀版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權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本罪的法定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罪不同于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 擔保 、超出 抵押物價值 重復 擔保 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貸款詐騙罪屬于金融犯罪的一種。
騙取貸款罪和貸款詐騙罪,這兩個罪字面上意思感覺差不多,都是與內貸款有關系,容易產生混容淆,但實際上這兩個是不同的概念。那么二者都有哪些區別呢?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如果騙取貸款是為了用于生產經營,并且實際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也確實用于生產經營,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騙取貸款是為了用于個人揮霍,或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應定貸款詐騙罪。
如果騙取的貸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實際沒有歸還,則應進一步考察沒有歸還的原因。如果資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產經營,只是因為經營失敗而造成不能歸還,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不是因為經營失敗造成不能歸還,而是因為個人揮霍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歸還,應定貸款詐騙罪。
本條內容來源于: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如何界定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二)》規定,涉及下列情形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數額一百萬元以上的;(二)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的;(三)雖未達到上述金額標準,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四)其他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過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的犯罪對象都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兩者既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
一、相同點:1、主體要件相同。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均構成,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該兩罪的行為人內外勾結,提供幫助,亦可成為共犯。2、客體要件相近。兩罪的客體均為復雜客體。騙取貸款罪侵犯的主要客體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次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財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貸款詐騙罪侵犯的主要客體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所有權,其次侵犯的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3、客觀要件相同。兩罪的行為表現均可能是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經商辦企業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或者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等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
二、不同點:1、主觀要件不同。這是區分兩罪的關鍵所在。雖然兩罪采取的手段相似,但主觀目的不同。騙取貸款罪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只因在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為取得貸款而采用了非法手段,有歸還的意愿。而貸款詐騙罪的主觀意圖就是通過非法手段騙取貸款并非法占有。2、兩罪構成犯罪的數額標準和情節標準不同。騙取貸款罪的數額標準達1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情節標準是,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或者其他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等情形。而貸款詐騙只要騙取貸款達到數額較大即構成,對情節的規定均為加重處罰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貸款詐騙2萬元以上應立案追訴。此外,兩罪的法定刑不同。騙取貸款罪為兩檔,一檔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二檔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貸款詐騙罪為三檔,一檔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二檔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三檔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顯然,騙取貸款罪的法定刑輕于貸款詐騙罪,且差距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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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快速理解,簡單的說,貸款詐騙從貸款一開始就打算詐騙錢,也就是非法占有的目的,騙了一去不回。騙取貸款罪,只是想辦法騙出了貸款,準備用后,再還,但還不上了的這種情況。當然具體情況很多。
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有什么區別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回成重大損失或者有答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法定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本罪不同于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騙取貸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貸款詐騙罪是《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二者的客觀方面不同。
貸款詐騙罪與騙取貸款罪的區別是什么?
騙取貸款罪和貸款詐騙罪,這兩個罪字面上意思感覺差不多,都是與貸款有關系,容易產生混淆,但實際上這兩個是不同的概念。那么二者都有哪些區別呢?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如果騙取貸款是為了用于生產經營,并且實際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也確實用于生產經營,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騙取貸款是為了用于個人揮霍,或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應定貸款詐騙罪。如果騙取的貸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實際沒有歸還,則應進一步考察沒有歸還的原因。如果資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產經營,只是因為經營失敗而造成不能歸還,應定騙取貸款罪;如果不是因為經營失敗造成不能歸還,而是因為個人揮霍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歸還,應定貸款詐騙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 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 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 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 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 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大體區別如制下:
一,貸款詐騙罪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貸款罪不是目的犯.
二,貸款詐騙罪的主體僅為自然人,單位符合此犯罪要件的只定一般詐騙罪而不構成此罪;騙取貸款罪的犯罪主體可以為自然人也可以為單位.
三,貸款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騙取貸款罪侵犯的客體為金融機構的信貸管理制度.
四,貸款詐騙罪的最高刑為無期徒刑;騙取貸款罪的最高刑僅為七年有期徒刑.
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目的,則構版成貸款詐騙罪。如果權行為人是為了解決資金困難,在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過程中使用了欺騙手段,但以后有還款行為或者有還款意愿,則構成騙取貸款罪。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版濟合同、使權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你所講的欺騙保證人簽字,關健要找出借款人欺騙保證人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只能構成一般債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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