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不同
盜墓首先考慮的是經濟利益。而考古則更注重其歷史、文化價值。這一點的不同導致除了出于研究目的的主動發掘之外,考古發掘大多是搶救性發掘和配合基建等被動發掘。
2、發掘過程和手段不同
現實中的盜墓者多使用盜洞等手段進行盜掘,并且只對金銀、瓷器等有經濟價值的遺物感興趣。而考古則是有從調查、發掘到文物保護、遺址保護、后續研究等一系列完善的措施和流程,將遺跡、遺物的二次損傷降到了最低。
3、影響不同
考古發掘受國家法律保護,并且發掘的文物全部收歸國家,在博物館、考古院等地進行保護、修復、研究工作。而對于不可移動文物,則有建立遺址公園等措施,例如西安大明宮遺址公園等。而盜墓者所獲文物大多流向民間甚至海外,并且盜掘及運輸過程中往往缺乏有效的保護手段,對文物傷害極大。
一、目的不同
考古的目的是發現歷史、保護文化。通過考古發現的云夢秦簡,如果由缺乏歷史知識的盜墓分子首先發現,盜墓分子就可能將其視為廢木頭。還有墓葬內部的構造、陪葬品的擺放位置等,都是考古工作關注的重點,類似這些非物質性的元素同樣彌足珍貴,盜墓者往往無視甚至將其破壞。
二、性質不同
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一切考古發掘工作,必須履行報批手續,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所以說,考古發掘工作必須是單位的集體行為,需要履行批準程序,個人私自發掘就是違法行為。
三、對象不同
考古主要對象是古代人類活動遺留下的實物資料。這里的實物資料是古代人類有意識加工過的人工制品。如工具、武器、用品等,或是人類修造的房屋、墳墓、城堡和建筑等.若是未經人類加工的自然物,則必須確定其與人類活動有關,或是能夠反映人類的活動。這些也屬于考古學研究對象。
盜墓是進入陵墓或地下遺跡盜取陪葬物品的行為。盜墓通常不盜尸體,而是陪葬品,他們通常缺乏專業的歷史知識,對文物價值大多是從材質、外觀來判斷,只要是金銀財寶、精美器物,就會趨之若鶩、不擇手段,而那些不符合以上標準的東西則會被肆意破壞。盜墓也有可能是為了泄恨報復。
考古和盜墓最大的區別就是:盜墓是為了個人非法的利益,并且會對文物造成極大的破壞。而考古是為了社會的利益,取出的物品一般存放博物館參觀或進國家檔案室進行研究以及修復和保護。把盜墓與考古視為等同是相當無知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考古
參考資料:人民網-法制日報:別以考古之名教唆盜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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