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公款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貪污公款罪在我國屬于嚴厲打擊的犯罪,最高可以判處無死刑。根據我國規定,貪污公款的具體處罰標準主要按照數額進行確定:1、如果貪污數額較大,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且罰金;2、數額巨大,則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判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若使得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害,應當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023貪公款2萬元要承擔什么刑事責任
行為人貪污公款二萬元的,可能構成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應當對其作出相應的刑事處罰。關于貪公款2萬元要承擔什么刑事責任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一、貪公款2萬元要承擔什么刑事責任 1、行為人貪污公款二萬元的,可能構成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應當對其作出相應的刑事處罰。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二、犯罪分子貪污公款多少負責 1、貪污罪是刑法中的重罪之一。根據相應的司法解釋,貪污5千元以上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視情節輕重,可以予以一定的量刑。如果貪污數額較少(5000元以下)的,且情節輕微,予以行政處分。 2、根據法條,我們可以發現,國家工作人員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以及騙取或者是其他非法的手段找有國家的公共財產的,即為貪污罪。他屬于一種經濟犯罪,其犯罪的對象為國家的公共財產,主體為受到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以及事業單位等管理和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通過自身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以及騙取等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產。同時,如果非國家財產的管理經營人員,伙同國家財產管理和經營人員進行貪污的,按照本罪的共犯論處。
三、貪污罪“其他較重情節”是指什么 1、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2、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員工貪污多少錢會被定罪
在現代社會,每一個人特別是擁有特殊職務的人群在行使自己權利的時候,都應該對自己可以行使的權利范圍有著具體清晰的了解,不然的話就很有可能會損害到國家,或者是所在單位組織的利益, 而故意利用自己的職務貪污的,則有可能會構成犯罪,那么員工貪污多少錢會被定罪?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一、員工貪污多少錢會被定罪 公司員工貪污公款5000元就會被刑事拘留。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三)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貪污公款被抓的后果
犯受賄罪的處罰是:受賄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受賄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貪污和挪用公款的定義是什么?
1、貪污主體是公職人員,企業員工無法貪污;
2、挪用公款也不對,應是挪用資金,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3、如果你按照合法合理的方式辦理業務,沒把錢拿了自己用,對方不按期付款的責任不應由你承擔;
4、建議趕快跟公司協商,或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求助。
二、貪污罪的特點是什么?
1、貪污受賄多。職務犯罪種類多表現為貪污罪和受賄罪。2011年審結的貪污賄賂案占同期總數的84%;其次是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犯罪。
2、涉及領域廣。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職務犯罪多發,資金密集領域和行業職務犯罪現象嚴重,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逐年增多。
3、億元案迭出。犯罪數額巨大的案件時有發生,達到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此類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窩案”、“串案”頻發,案件牽涉面廣。
4、作案智能化。隱蔽化、智能化、期權化現象突出,通過收受“交易”差價、“股份”分紅、“投資”收益等形式收受賄賂較為普遍,增加查辦懲處難度。
三、什么樣的情況下屬于貪污公款
1、行為人已著手實施貪污行為;
2、行為人還沒有取得對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實際控制權或所有權;
3、沒有取得對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實際控制權的原因,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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