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朋友酒駕我們承擔什么責任
這個過程需要看你對于朋友飲酒有無勸酒,未盡到相關注意義務來確定。承擔責任情況有:1.本身就是司機開車來的,還勸人家喝酒。2.喝了酒沒有有效制止其駕車行為。以上情況一旦出現事故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具體如何量化可由法院判決,但如果駕車被查僅是處理本人。
法律分析
共同飲酒者之間不形成損害賠償關系,共同飲酒者對因共同飲酒后發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害的共飲者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如果共同飲酒行為已經明顯致某一飲酒人處于不省人事的嚴重醉酒狀態時,共同飲酒者應當預見到其共同飲酒行為已致使他人處于一種特定的危險狀態,此時共同飲酒者應當負有將該醉酒人安全護送回家或及時送醫的特定義務。如果當事人沒有履行該義務,就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飲酒出事,有四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朋友飲酒后出事故
如果親朋好友在共同飲酒過程中存在以下情節,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強迫性勸酒,如故意灌酒用話要挾刺激對方喝酒,或者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明知對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對方的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喝酒的危害: 血液中的乙醇濃度達到0.05%時,酒精的作用開始顯露,出現興奮和欣快感;當血中乙醇濃度達到0.1%時,人就會失去自制能力。如達到0.2%時,人已到了酩酊大醉的地步;達到0.4%時,人就可失去知覺,昏迷不醒,甚至有生命危險; 它使神經系統從興奮到高度的抑制,嚴重地破壞神經系統的正常功能。過量的飲酒還會損害肝臟。慢性酒精中毒,則可導致酒精性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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