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坐牢一年賠償多少
當司法機關誤判公民一年后,需要按照每天219.72元的標準支付賠償費用
1,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國家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為每日219.72元。
按上述標準,再乘以關押的天數,就是賠償總額:365乘219.72=80197.8元。
國家賠償的范圍是什么?
《國家賠償法》第十五、十六條規定了刑事賠償的范圍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同時規定了國家不承擔刑事賠償責任的幾種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4.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5.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誤判坐牢一年賠償多少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第三十四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坐牢死在監獄會賠償嗎
坐牢死在監獄不會賠償。
但是需要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根據相關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犯人死在監獄怎么補償,需要分情況來看: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對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予以補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參照國家關于職工保險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根據《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規定,罪犯因工死亡的,由監獄負責處理喪葬事宜,喪葬費用由監獄負擔。罪犯因工死亡,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為:相當于48個月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根據供養人數,酌情增發,增發數額最多不超過12個月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殺或因自傷自殘或因病拒絕治療導致死亡的,屬抗拒改造行為,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監獄可以從人道主義的角度,給予生活困難的服刑人員家屬,一定的經濟救濟和殯葬費用;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
4、因監獄、看守所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綜上所述,如果在監獄里面因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行為死亡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五十五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集資坐牢還要還錢嗎
集資坐牢還要還錢。
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坐牢,也無法免除其民事責任,仍需對非法集資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犯罪所得的財物應當追繳或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集資詐騙罪的刑事處罰包括有期徒刑及罰金,但這并不免除民事賠償義務。被害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損失,而犯罪分子需在服刑后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集資的法律風險:
1、非法集資的定義:指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向社會公眾(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的行為;
2、法律責任:涉嫌非法集資的個人或機構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罰金、沒收財產、監禁或者監獄刑罰;
3、還款義務:即便個人因非法集資被判刑,仍需按照法律規定償還投資者的本金和利息;
4、受害者救濟:投資者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追回損失,但實際回收情況受到被告財產狀況的限制;
5、預防措施:政府部門通常會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公眾避免參與非法集資活動。
綜上所述,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坐牢,仍需還錢并承擔民事責任,被害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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