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死亡怎么協商賠償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2、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后怎么協商賠償
一、車禍后怎么協商賠償
1、車禍后協商賠償方式如下:
(1)交警主持調解,事故后雙方愿意協商,爭議不大,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給調解的,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
(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找理賠人員協調,看能否達成協議,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轉給傷者。或者雙方依據調解內容到交警隊出具調解書;
(3)雙方協商不了的起訴后法院一般對交通事故也先主張調解,能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有哪些
1、現場勘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2、責任認定。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處罰。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車禍賠錢怎么談
車禍賠償談判需明確事故責任,參照交警出具之責任認定文件。
需要全面搜集醫療發票、病歷、誤工證明、護理費憑證在內的證據,在計算賠償項時考慮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以及可能的傷殘補償(如有傷殘)等因素。
在談判過程中,務必保持冷靜理智,明確闡述自己的損失及訴求。
同時了解對方的賠償承受力與態度,適度讓步以期達成和解,切勿犧牲自身合法權益。
若協商無果,可采取訴訟方式解決,由法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證據裁決賠償額度。
車禍后怎么談賠償問題
1. 發生交通事故后,雙方首先可以嘗試協商賠償事宜。
2. 若協商未果,可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介入調解。
3. 若調解失敗或調解書生效后義務人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 機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
5. 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之外的損失,按各自過錯比例分擔。
6.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無過錯時,機動車承擔賠償責任。
7. 若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8. 交通事故若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9.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可請求賠償因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包括維修費用、重置費用、停運損失及替代交通工具費用等。
10.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應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并可能包括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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