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聯系主辦法官,出具文書后,一般是到立案庭繳納。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罰金而不是罰款,法院作出判決后,一般會開罰金的票據,當事人可持票據到法院指定的銀行交納。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刑事案件罰金應該到作出判決的法院繳納。具體在繳納罰金前,可以先與承辦法官聯系也可以直接持判決書,到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窗口辦理罰金繳納。法院判決書罰金的繳納分為五種情況: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于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并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關于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據司法解釋第5條的規定,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于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余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于罰金刑的執行。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期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4、隨時追繳。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刑事判決中的罰金是需要繳納的。
所以呀,被判了罰金可別想著逃避哦,按判決來履行才是正道。要是真有啥特殊情況,記得及時跟法院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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