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保存在身份信息的數據庫里。公安系統可以隨時掌握動態。遇到日常檢查時,重點檢查和搜查。以便控制。所有犯罪釋放人員,都在公安控制中。刑事犯罪記錄永久保存,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公安機關系統網內查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的,實施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除辦案需要外,不得對外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案底是指一個人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或法院等司法機關有過犯罪記錄。這些記錄包括被立案偵查、審判、判決以及執行刑罰的全過程。案底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包括:案件類型(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案件詳情(包括犯罪事實、判決結果等);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住址等)。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雖然也會在公安機關留下記錄,但這種記錄通常不進入個人檔案,因此一般不算作“留案底”。它主要用于對輕微違法行為的處罰,與刑事處罰留下的案底有本質區別。
根據《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目前在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因此,案底記錄會伴隨當事人終生,且終身無法消除。
刑事案底不僅會影響自己今后參加工作,也會影響自己的子女將來考公、當教師、入伍等,具體表現如下:
1.就業影響
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會進行背景調查,特別是對于一些特殊行業如金融、教育等。有案底的人員可能會在求職時面臨障礙,甚至被拒之門外。
2.出國影響
一些國家會對簽證申請人進行背景調查,有案底的人可能會被拒簽,甚至被禁止入境。此外,移民申請過程中,案底也可能成為被拒絕的因素。
3.社會信用
有案底的人在社會信用方面可能會受到影響,如貸款、購房、購車等,如無法申請貸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務。
4.職業資格
某些職業資格的申請和注冊對有案底的人會有嚴格的限制,如律師、醫師、教師等。
5.社會聲譽
有案底的人在社會交往中可能會受到歧視和不公正的待遇,影響個人的社會聲譽和人際關系。
6.影響子女
有刑事案底對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審造成影響,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報名的是特殊崗位,如警察、監獄等相關崗位則需要三代以內近親屬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了。
政治審查主要強調本人思想政治、生活作風以家庭成員的相關事項,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治觀念。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2.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3.參與過敏感事項或邪教組織的;
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法官法》第十三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者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四)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檢察官法》第十三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者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四)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刑法》第一百條: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