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罪判決走出冤獄后家還在嗎?
男子服刑近10年后等到無罪判決:走出冤獄“家散了”
“判決如下:被告人陳德起無罪。”8月13日,從法院拿到無罪判決書后,陳德起見到親友和記者,都會掏出判決書鄭重地宣讀一遍。
陳德起,55歲,河南鹿邑縣程莊村人。2005年,他被指控參與一起數人挖洞入室搶劫案件,隨后被鹿邑縣人民法院以犯搶劫罪、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陳德起至今搞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罪犯。2015年刑滿釋放后,他一直四處申訴。最后,鹿邑縣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該案,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于2018年8月13日宣告陳德起無罪。
然而,入獄近10年,陳德起的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很大打擊:與社會嚴重脫節,身體落下后遺癥;妻子和他協議離婚,兒子不讓他進家門……“所有不幸都落在我的身上。”現在,他最大的希望是盡快拿到國家賠償。他有些忐忑地說:“江西的李錦蓮服刑19年,申請4100萬元國家賠償。我坐了10年牢,應該也得(申請)一半吧?”
突然被抓
被受害者指認搶劫 他最終被判13年
2005年3月29日夜里,鹿邑縣任集鄉一村民家遭數人挖洞入室搶劫,家中的手機、電視機、影碟機以及少量現金被搶走。受害人劉麗萍隨即報案。4月中旬,該鄉派出所接到劉麗萍丈夫報警,稱其妻在集市上發現搶劫自家的嫌疑人。隨后,正在趕集的陳德起被趕到的民警抓獲。
判決書中,劉麗萍稱,以前認識陳德起,家里被搶后開始懷疑是他。“陳德起在集上買楊樹苗時被我發現了,我觀察他好久,聽他聲音,看他走路姿勢,我才確定是他干的。我不能確定他的聲音,但聲調像他。還有一個原因,我一跟著他,他就躲。”與陳德起一樣,另一名嫌疑人丁廣記也因劉麗萍的指認被抓獲。
據陳德起講述,他被帶到派出所后,并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警員告訴他犯了搶劫罪和盜竊罪,他一聽就懵了,“我沒干,我冤枉。”
2005年11月22日,鹿邑縣人民法院認定陳德起、丁廣記構成盜竊罪,但入室搶劫罪不成立,判處陳德起有期徒刑3年,丁廣記有期徒刑2年。而鹿邑縣人民檢察院以該判決定性不準,適用法律不當,量刑不當為由,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隨后,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6年6月6日,鹿邑縣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決:陳德起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丁廣記犯搶劫、盜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家境突變
幸福生活戛然而止 家人抬不起頭
陳德起在村里有個外號,叫“陳百萬”。他是有名的“包工頭”,手下常有幾十個工人干活,還在村里第一家蓋樓房,買了三輪車。村民哪家手頭緊,需要周轉,也都找他借錢。
“那時俺家很幸福,和所有人關系都好。”陳德起給妻兒提供了很好的生活條件,又給父母建了新房。陳德起的兒子陳林東在接受采訪時也稱,小時候他們家是周圍幾個村條件最好的。然而,幸福生活因陳德起的入獄,戛然而止。陳家經濟重擔落到妻子丁佳藍身上,她獨自培養三個兒子,家里的條件一年不如一年。當時只有13歲的陳林東,因受不了同學的異樣眼光,選擇輟學外出打工。陳德起說,自他進了監獄,家人就在村里抬不起頭。
陳德起被抓后,丁佳藍一直不相信丈夫會突然去搶劫和盜竊。很快,她發現案發當晚,丈夫根本沒有作案時間。她記得當天丈夫請了一位修車師傅到家里修三輪車,師傅就住在家里,當晚丈夫和師傅喝酒喝到晚上10點多才睡。丁佳藍找到修車師傅,對方愿意作證并寫下一份證言。但這份證據在當時的判決中未被重視。
陳德起說,剛進監獄時他總是不停地寫申訴書,希望案子能重審。但他發現怎么寫也不起作用,有時還會影響減刑。為了早日出去,他放棄申訴,選擇在獄中積極表現。
律師發現
案件證據存在問題,只有受害者供述
2015年2月11日,因獲減刑,陳德起服刑9年10個月后刑滿釋放。丁廣記服刑期間于2006年9月29日保外就醫病亡。出獄后,陳德起開始四處申訴。作為陳德起的代理律師,郭家秀發現該案在證據方面存在諸多問題,沒有現場勘察記錄,也沒有物證,只有受害者的供述。
陳德起記得,出獄第二天,他就走上了申訴之路。輾轉鹿邑、周口、鄭州,他一邊打工,一邊申訴。后來,他辭掉工作,到周口市租了房子,就為了申訴。沒錢他就向幾個兒子要,找親戚朋友借。因受不了妻子的嘮叨和抱怨,今年1月,陳德起與妻子協議離婚,并簽了離婚協議書。幾個兒子都站在母親一邊,平時很少和陳德起接觸,甚至讓他不要進家門,免得惹母親生氣。陳德起的鄰居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因為家人不接納陳德起,平時他很少回村。
“家散了”,陳德起不知怎么挽回。大兒子、二兒子結了婚,各自有了家庭,小兒子和妻子住在村里,他則一個人租住在周口市。他知道家人對他有怨恨,“他們最困難、最重要的時刻我都沒能參與。”他希望,無罪判決能重新粘合散去的家庭。
重審無罪
法院相關領導已赴他家慰問道歉
經過2年多的申訴,去年8月,周口市人民檢察院以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去年12月19日,周口中院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鹿邑縣人民法院(2006)鹿少刑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將此案發回鹿邑縣人民法院重審。
2018年8月13日,陳德起終于等來了無罪判決書。判決書中,鹿邑縣人民法院認為,本案沒有現場勘驗筆錄及照片,沒有追贓,沒有提取任何與犯罪有關的痕跡證據,如腳印、指紋等。辨認程序違法,違法長時間將被告人提出監所訊問、審訊程序違反規定。現有證據均為相互矛盾的言詞證據。全案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不能得出陳德起、丁廣記實施犯罪的唯一結論……鹿檢刑訴(2005)95號起訴書指控陳德起、丁廣記犯搶劫罪、盜竊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
14日,鹿邑縣委發布《關于陳德起丁廣記搶劫、盜竊一案無罪的情況通報》,通報要求迅速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由縣紀委監察委組成調查組依法啟動調查追責問責程序;二是由縣法院兩名副院長帶隊分別到兩家慰問并正式道歉;三是縣法院負責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21日,鹿邑縣人民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法院相關領導已去陳德起家中進行了慰問和道歉,國家賠償的事正在按照程序進行,一定讓受害人得到應有的賠償。
對于國家賠償,陳德起說先按國家標準來,“如果不滿意,我會再上訴。”他不知道國家賠償的具體金額如何計算,但他認為,最應該考慮的是自己傷痕累累的身心,以及被破壞的家庭生活。
深圳西瀝是哪個西哪個瀝?
西 瀝 春 秋
——深圳西瀝水庫歷史巨變實錄
一湖清水一盆金。西瀝水庫將要成為深圳供水網絡的調節中樞,目前已初具雛形的園林式環境,更為花園城市增添異彩。回首四十余載坎坷路,歷盡艱辛,今日的新貌來之不易……
四十載風雨 老樹發新芽
西瀝水庫建成于1960年初,集雨面積29km2,設計正常蓄水位29.59m,正常庫容為2650萬m3,總庫容為3412萬m3。原設計以農田灌溉為主,給合防洪、發電等綜合利用。由于在建設過程中,未能完全按設計要求施工,因而留下不少隱患。為確保工程安全和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曾對水庫進行過多次除險加固、擴建和改造。
主壩上游壩坡迎水面牢固與否,直接影響著大壩的安危。1964年10月12日,在深圳大鵬灣登陸的強臺風夾著暴雨,將西瀝水庫主壩迎水坡干砌塊石大面積擊毀,由于搶險及時才化險為夷。這一年冬天,迎水坡干砌石護坡改為漿砌石護坡。1979年8月2日,漿砌石護坡又多處遭強臺風摧毀,同時出現一條約200m長的裂縫,說明上游壩坡已有下沉現象。事后,在原漿砌石護坡上鋪15cm厚的混凝土。
西瀝水庫建成以來,經過3次除險加固。1963年秋,在下游壩坡23m高程以上進行加厚,壩頂寬由3m擴至4m,使大壩更加厚實。1975年秋,主壩第二次加固,從下游壩坡坡腳至壩頂均進行加厚,壩頂寬由4m加至5.5m。下游壩坡加鋪沙殼,并布設耙趾排水暗溝至反濾層。1983年又在壩頂加設0.53m高的防浪墻�使墻頂高程達到34.39m。為了觀測壩體滲漏情況,1989年冬委托廣東省水利科學研究所在主壩壩體布設3個斷面的測壓管15個。根據觀測情況,1990年3月,主壩加設混凝土防滲墻。為了徹底根除大壩的病險和完善配套工程,1995年7月,開始進行溢洪道改造和主壩工程第三次加固。這次改造和加固工程,在對原設計進行全面復查之后,將現行設計標準的工程等級提高到二級,采用100年一遇設計,2000年一遇校核的洪水標準。將原明渠寬頂堰溢洪道降低2m后改為駝峰堰,并增加兩孔弧形閘門。主壩則為上游壩坡由1∶1.8改1∶2.75,坡腳加寬23.4m,坡面鋪設厚0.25m的混凝土,壩頂防浪墻改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墻面貼上磁條磚,壩頂寬由5.5m加寬至7m,鋪設0.25m厚的混凝土,下游壩坡種草。經過這些改造、加固,一座牢固、美麗的西瀝水庫出現在深圳人面前。1997年由河海大學等單位聯合研制的西瀝水庫管理信息系統投入運行。
歷經數十載風風雨雨,西瀝水庫經過多次除險加固和完善配套,同時引進信息管理系統,蓄勢以待,要為經濟特區“增創新優勢,更上一層樓”而作出貢獻。
環湖爭奪戰 西瀝突重圍
深圳開辟為經濟特區之后,成為寸土寸金的寶地。在水庫水源保護范圍內,一些嚴重污染源如養馬場、養豬場等,早該搬遷而借故拖延,成為難纏的“釘子戶”。水庫管理處在有關部門支持下,依法行政,經過細致工作,總算拔掉了“釘子”,凈化了水源。
當水庫的功能轉變之后,經濟效益提高了,周邊一些人的眼也紅了。按照全市水源建設規劃,要充分發揮供水水源工程的調蓄作用,西瀝水庫必須興建配套設施。消息傳開,當地個別村民財迷心竅,搶先在水庫管理范圍內準備興建配套工程的地段,不分道路、溝渠、大樹下、拆遷場地,見縫插針,密密麻麻種上荔枝樹苗,然后等待國家賠償。在清理現場時,這伙人獅子大開口,每棵樹苗索賠1000元。水庫管理處領導按照有關規定找村干部協調磋商。這伙人見索賠不成便大打出手,打傷水庫管理處負責人。由于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機關的介入,才平息了風波。
西瀝水庫尾部是一個環庫果場,這個場為方便員工和車輛進出,采取避彎取直的辦法,公然在水庫尾部攔灣截庫,填土筑路,還把截出的庫尾開挖成魚塘。在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一級地方政府的聯合干預下,才清除違法設施。
凌波灣本是西瀝水庫東北面丘陵地形構成的一角水庫天然小灣。這里,湖光山色,渾然一體,格外美麗。80年代初,當深圳經濟特區崛起時,有關方面看中這塊寶地,在未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更沒有了解水庫的水文狀況,便興建起西麗湖度假村。同時,利用水庫的這一角小灣,興建一道U字形長廊。圍繞長廊,建有凌波閣酒樓、松林別墅、服務總臺等設施。然而長廊、服務總臺、凌波閣酒樓、松林別墅等建筑物,都建在水庫正常蓄水位以下,這樣一來,如果水庫要保持正常蓄水位,勢必水淹度假村。
為了照顧度假村存在的既成事實,西瀝水庫不得不長期控制低水位運轉,由此而減少了正常庫容505萬m3,不僅如此為確保度假村安全,還得常年棄水,平均每年要棄水200多萬m3,最多的年分排放了1700多萬m3。20多年來,已浪費水量4000多萬m3。對于一座嚴重缺水城市來說,這種浪費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西瀝水庫擔負起城市供水的重任后,游船仍在灣內乃至水庫中游弋,度假村位于水庫流域內的養馬場、跑馬場及村內地面徑流面積內污垢,全部涌進灣內,使水庫受到嚴重污染。為了使西瀝水庫恢復庫容、消除污染,水務部門殫精竭慮,尋求對策。根據1996年廣東省和深圳市水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西瀝·長嶺皮水庫管理處在1997年編制的西瀝水庫“一庫制”建設總體規劃時,提出興建西瀝水庫凌波灣副壩工程,恢復正常庫容,并利用截出的小塘開展多種經營。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這項規劃一時擱淺。
在環湖爭奪戰中,西瀝水庫員工依靠水政監察的有力行政執法,突出重圍,打了一場又一場的漂亮仗。
春天的故事 譜寫水之歌
深圳建立經濟特區以來,水的需求量更是日益增大,使這座水資源貧乏的濱海新興城市,成為我國七大嚴重缺水城市之一。在經歷了上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連續干旱困擾后,深圳人有了水危機的切膚之痛。西瀝水庫及西瀝水源工程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日益受到關注。
改革開放以來,在“轉軌變型,全面服務”的方針指導下,西瀝水庫于1980年率先向蛇口工業區供水,并把水庫的功能逐漸轉化為城市供水和防洪。目前,供水范圍主要為南山區,防洪保護范圍包括水庫下游的平南鐵路、廣深高速公路、北環大道、深南大道等深圳市主要交通干線,以及大沙河下游沿線的工廠、風景旅游區和居民住宅區等。
為了適應城市供水的需求,西瀝水庫經過幾次除險加固、完善配套工程之后,進而挖掘潛力,開發西瀝水源工程。1981年初建成正常庫容551萬m3,總庫容723萬m3的長嶺皮水庫。同時,修建總長6800m的渠道,把長嶺皮庫水引到西瀝水庫。1992年又建成石塘引水工程,每年引水70萬m3補充到長嶺皮水庫。同年又建成大沙河泵站,從西瀝水庫下游的大沙河提水,通過管道輸送到連接長嶺皮和西瀝水庫的渠道,年均提水量250萬m3。正是由于不斷挖潛開源,使西瀝水庫年供水量達3000多萬m3,在深圳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一定地位。
由于深圳是一個水資源貧乏的城市,開發水源的途徑主要是境外引水。深圳人在開源節流、渡過缺水難關、取得水源建設超前發展的主動權之后,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把眼光投向新世紀。為了確保深圳中長期供水需求,一項總投資31億元的深圳東部水源工程開始實施。
這項工程由東部供水水源工程及供水網絡干線工程兩部分組成。
深圳供水網絡干線工程是對原來供水規劃的完善,是深圳城市供水工程系統重要組成部分。供水網絡干線途經深圳水庫尾部,送至西瀝水庫。
西瀝水庫是網絡工程的市區西部交水點。當深圳東部供水水源和東深供水工程的水源同時通過網絡來到西瀝水庫時,便通過西瀝水庫庫尾1.8km長的連通隧洞流進鐵崗水庫。這樣,西瀝水庫在供水網絡中,年供水量達2億m3以上,供水范圍擴大到整個南山區和寶安區,成為深圳西部的龍頭水庫。
要實現西瀝水庫庫水自流至鐵崗水庫,其先決條件是西瀝水庫必須常年保持正常蓄水位。面對這種情況,只有兩種選擇,要么水淹度假村,要么興建凌波灣副壩。
根據專家論證,在凌波灣修建一條壩高10m、壩長175m、壩頂高程30m的副壩,截去凌波灣內水面1.7萬m2,減少庫容6.8萬m3,卻恢復了西瀝水庫設計功能,增加蓄水庫容505萬m3,發揮了供水、防洪、環保三方面效益。副壩建成后,確保西瀝水庫能在正常蓄水位中運轉,滿足東水西調工程的要求;提高了西麗湖度假村抗洪澇的能力,是一項防洪自保工程;副壩建成后,派生出集水面積0.15km2的凌波灣小池塘,已與西瀝水庫完全隔離,原西麗湖度假村凌波灣的面源污染已被小池塘接納,并通過排水管向大沙河排放余水,污染物不再進入西瀝水庫。
幾經努力,凌波灣副壩終于建起來了。筆者8月7日在西瀝水庫看到,碧波蕩漾的一庫清水,已保持在正常蓄水位運轉。通往鐵崗水庫的隧洞,在2001年初已經貫通。當2001年底網絡工程全面竣工時,流水歡歌,從西瀝水庫流向鐵崗的清流,將在深圳西部,又高歌一曲春天里的故事。
砍伐樹木補償標準
在我國如果要征用林地的時候,是需要根據林地的范圍以及相關種類進行處理,同時也要知道它的補償標準具體為哪些相關內容,那么對于我國砍伐林木補償標準如何計算呢,接下來我為大家整理關于砍伐樹木補償標準問題的解答,我們帶著問題一起往下看。 在我國如果要征用林地的時候,是需要根據林地的范圍以及相關種類進行處理,同時也要知道它的補償標準具體為哪些相關內容,那么對于我國砍伐林木補償標準如何計算呢,接下來我為大家整理關于砍伐樹木補償標準問題的解答,我們帶著問題一起往下看。一、砍伐樹木補償標準 1、征用林地補償費分為以下六種: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2、森林植被恢復費:暫定每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征用、占用森林地單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3、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標準和規定辦理。 4、勞動力安置補助費:《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上海市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的通知。
二、林地使用費用的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十八條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 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三、刑事國家賠償標準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以上便是我為大家整理關于砍伐樹木補償標準問題的詳細解答,對于我國刑事相關法律來說,在進行國家賠償的時候,是需要注意公民生命健康權的問題。
砍伐樹木補償標準
在我國,當需要征用林地時,將根據林地的面積和樹種進行處理,并且需要明確征用的補償標準。以下是對砍伐樹木補償標準的詳細說明:
1. 征用林地補償費分為六種情況:
- 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之后每年增加500-800元。
- 用材林(圓材林):與防護林地相同。
- 經濟林(果園、桑園等)和竹林:根據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1500-5000元,投產后每畝5000-30000元。
- 特殊用途林(如國防林、實驗林等):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的兩至三倍計算,或按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2000-3000元,之后每年增加1000-2400元。
- 苗木:以征用、占用時的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按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的兩至五倍計算或雙方協商。
- “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當年每株五元,之后每年增加3-5元;珍貴常綠樹木按一般用材樹的三至五倍計算或雙方協商。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相關規定另行計算。
2. 森林植被恢復費:暫定每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征用、占用森林地單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3. 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標準和規定辦理。
4. 勞動力安置補助費:根據《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和《上海市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相關規定,對于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避免占用或減少林地。如必須占用或征用林地,需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依照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同時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用于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對于違反森林法規定,造成森林、林木毀壞的行為,將依法賠償損失,并可能被責令補種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變賣所得,并處罰款。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將根據具體情況計算,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以及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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