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檢查筆錄范文
“你好,我們是東川區紀委監委的工作人員,你現在是否能看得到我們并能聽清楚我們講的話”?
“我能看到你們,也能聽得清你們的講話”,
“我們今天來主要是向你宣布你的違紀事實,……”
這是東川區紀委監委的辦案人員與被審查人之間的對話,是黨紀立案后按正常程序開展的一次“違紀事實材料見面”談話,談話內容很平常,但談話開展的方式卻因“特殊時期”變得不同尋常。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依規依紀保障被審查調查人的相關權利,做好違紀事實材料見面談話工作,我與同事前往昆明市呈貢區看守所提訊被審查人(因被審查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在看守所)。
“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員的接觸,保障被羈押人員的安全,不能面對面提訊,需要到呈貢分局法制大隊申請‘遠程提訊’。”路上過往車輛極少,檢查“關卡”卻不少,經過層層“關卡”到達后,卻被值班民警告知。
“朱哥,‘遠程’、‘提訊’對于曾經在公安戰線上戰斗了十年的我來說并不陌生,但‘遠程提訊’卻是個新東西,即使是專業的司法人員,有些也是未曾接觸過的,因為這種方式是在很特殊的案件中才會使用到。”我與同事說道。
“因為遠程提訊室只有一間,提訊申請排隊本周已排滿。”當幾經周折找到法制大隊時,已快到了下班時間,好不容易聯系上法制大隊民警,民警卻告訴我們。
“哎!這個非常時期,也怪我們沒考慮周全,沒有提前聯系,看來要跑兩趟了。”我們都責備不已。
“這樣吧,等一下再去了解一下情況,下次來要怎么申請預約,因為路途遠,案件期限緊,我們下次能根據申請預約的時間來計劃案件的進度。”同事朱知雄和我一邊吃方便面一邊說道。
回到車上后,我立即短信聯系了剛才的民警,向其咨詢了解申請預約辦理的一些事項,并向其說了“我們因路途遙遠、案件期限緊、提訊時間短”的情況。
“正好今天上午的提訊提前結束,現在剛好有個短暫空閑,你們盡快過來,我幫你們辦理,省得你們那么遠又跑一趟。”“嘀嘀嘀”,看到民警回復的短信,沒想到驚喜來得那么快。
“謝謝你,我們馬上就到。”我激動地撥通了對方的電話。
經過測溫、登記、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大隊民警帶領我們進入到“遠程提訊室”,并根據操作提示耐心地向我們講解示范,經過登錄、提交、審核等程序后,被“提訊人”顯示到對面的大屏幕。我們開始了“遠程提訊”,程序、內容都沒變,只是面對面變成了屏幕對屏幕、麥克風對麥克風。
“你對你的違紀事實有沒有什么異議?如有異議,可以向我們提出。”談話進行的很順利。
“按照程序,若被提訊人沒異議,要在事實材料和筆錄上確認簽字、按手印,但隔著屏幕怎么在筆錄上簽字呢?”談到最后,我們犯難了。
“請問,遠程提訊的筆錄簽字可以進行嗎,應該怎么操作?”為了不讓被“提訊人”久等,我決定出去詢問操作室的民警。
筆錄打印、掃描、傳輸、系統簽收,民警熟練的一番操作后,一份由被談話人簽字按手印的筆錄交到了我們手里。
道謝告辭后我們開始返程。在回來的路上,我們談到這次“遠程提訊”,它是疫情時期的一種特殊的提訊方式,也是全國上下開展疫情防控創新舉措的一個縮影。讓我們紀檢監察干部也體驗了一次新鮮的“事物”,但我們更希望,經過全國人民的齊心協力、團結一致,能早日殲滅病毒、戰勝疫情,早日恢復“城市的喧囂繁華”和“人民的安定祥和”!
刑事案件庭審筆錄 很急
書記員做的。 包括程序。 如時間地點啊。。 法庭紀律之類的 很急有的發我發我郵箱 [email protected] 就今天晚上要 要很快 很忙XX 縣 人 民 法 院刑 事 審 判 筆 錄
案 由: 開庭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時 分開庭地點: 一號審判庭, 第 一 次開庭合議庭組成人員:審 判 長 審 判 員 代理審判員 書記員:
書(一):XX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即將開庭審理由沅陵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 一案。(二):請公訴人入席就坐。(三):現在宣布法庭紀律:1、下列人員不準參加旁聽:⑴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⑵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⑶被剝奪政治權利,正在監外服刑的人和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人;⑷攜帶武器、兇器和其他危險品的人(法律準許的除外);⑸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2、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 ⑴未經本庭準許,不準錄音、錄相和攝影; ⑵不準進入審判區; ⑶不準鼓掌、喧嘩、吵鬧和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 ⑷不準發言、提問; ⑸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四)請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席就坐。(五)報告審判長,開庭準備工作就緒,請主持開庭。審:現在開庭。請司法警察帶被告人 到庭,卸下械具。審:被告人 ,你還有其他名字嗎?被:沒有。審:什么時間出生?被: 出生。審:什么民族?被:X族。審:什么地方人?被:XX縣人。審:什么文化?被: 文化。審:什么職業?被: 。審:家庭住址?被:住 。審:被告人 ,你什么時間因什么原因被逮捕的?被:審:是否被刑事拘留?被: 審:你以前是否受過法律處分?被: 審:被告人 XX,XX縣人民檢察院指控你 一案的起訴書副本你收到沒有?被: 審:XX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由XX縣人民檢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 一案,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之規定,今天在這里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本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今天審理本案的合議庭組成人員是:由本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 、 代理審判員 組成合議庭,由審判員 擔任審判長,書記員 擔任本庭記錄,XX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書記員 出庭支持公訴。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一百五十九條、一百六十條的規定,被告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訴訟權利:⑴申請回避權。被告人如果認為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公訴人與本案或本案當事人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判的,可以申請上述有關人員回避。審:被告人 ,你是否申請回避?被:不申請。審:⑵辯護權。你可以自已辯護,還可以委托辯護人為你辯護。⑶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⑷法庭辯論終結后,有最后陳述的權利。審:被告人XX,你聽清了嗎?被:聽清了。審:鑒于被告人在十天前收到了起訴書副本,也未提出回避申請,現在法庭調查開始,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刑事案件檢察院閱卷筆錄范文
××縣公安局
8·25槍支被盜案偵查工作方案
[19××]×字第×號
19××年8月25日凌晨,我隊王×帶回室內的一支訓練槍支(五四式手槍)被盜。為迅速偵破這一案件,現根據立案審查結果,特制定偵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對案情的初步分析、判斷
1.案件存在的依據。根據對立案報告的審查,證實案件是存在的。因為:第一,24日下午該隊隊員訓練結束,有人證實槍支被帶入室內,第二天上午訓練前發現不見了,這是事實;第二,現場勘查沒有發現痕跡及其他物證,但室內東窗開著,使案犯具有了作案的條件。
2.對時間的推斷。當事人當晚看完電影后,10時許回到宿舍,上廁所、洗身后睡覺,到第二天早晨5時許起床。通過對上述時間的推斷,結合案犯的行動規律,我們認為在凌晨2時左右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3.工作范圍。從發案現場情況看,我們認為城關鎮及附近周圍的人作案的可能性大,但不排除流竄人員作案。因為:第一,城關地區的社會治安情況復雜,違法犯罪的人員多,其中某些人作案是可能的;第二,盡管被被盜現場處于公路邊,來往人員頻繁,但本地人畢竟比外地人熟悉情況。當然流竄作案也不能排除,××體委靠近公路,加上案發的房間一整夜亮著燈,外地人路過那里,偶爾見槍起意也有可能。
4.對案犯的判斷。青年人作案的可能性大。案犯也可能是各種年齡的慣盜、慣竊,他們熟悉情況,喜歡夜間活動,或者是有預謀、有準備、有目的的作案。具體方法,可能采用窗外釣魚的手法盜槍。
二、偵查方向和偵查范圍
在縣城內,由點到面抓好“五摸五查”工作:一摸慣盜、慣竊;二摸行兇斗毆個性蠻橫者;三摸集團活動關系復雜者;四摸經常夜出活動者;五摸政治、經濟上有嫌疑者。一查思想表現;二查作案時間;三查作案手段;四查夜間活動地點;五查當事人和事前事后的反常現象。以發案現場為重點,由內向外,逐人走訪調查。
三、采取的偵查措施和方法步驟
1.從法制教育入手,充分發動群眾,大力開展檢舉、揭發活動;
2.層層發動,依靠骨干,認真開展調查研究;
3.摸出的對象必須是懷疑有據,否定有理;
4.發現重點對象,要使用專門偵查手段;
5.講究策略,注意保密。
四、偵查力量的組織和分工
固定專門力量,分三條線排查:第一,縣直各單位;第二,城關鎮各條路線、街道、郊區;第三摸查流竄犯。
五、需要配合的工作環節
技術工作與排查相結合。要組織技術人員進一步深入現場,深入實際,以現場提取的痕跡及其他物證為依據,通過實驗、鑒定工作,縮小工作范圍。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
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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