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家屬該怎么辦
實踐中,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家屬能夠做的很少,且家屬一般不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往往著急但不知道做什么,此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不要“病急亂投醫”,在不了解案件情況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關系,謹防被騙子或者法律“串串”騙取財物;
2.盡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等,讓嫌疑人知道家屬已經知道自己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關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過度緊張或失落;
3.到辦案單位領取拘留告知書,確定涉嫌的準確罪名,并領取與案件無關的扣押財物,如身份證件、手機、錢包、銀行卡等;
4.盡快通過正規的律師事務所委托專業律師,專業律師可以及時會見嫌疑人,能夠有效地引導嫌疑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專業律師還會與辦案單位進行溝通,了解案件詳細信息,提出專業意見。
刑事拘留后家屬怎么做
當親屬面臨親人遭受到刑事拘留的困境時,他們應當保持鎮靜,并立即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首先,他們需要深入地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這個步驟包括與負責處理該案件的執法機構進行溝通,以獲取拘留原因、拘留期限以及嫌疑人所處的關押地點等清晰明確的資訊。
其次,他們應該盡快尋求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的幫助。律師能夠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從而有效地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此外,他們還應積極配合律師的工作,向律師提供有關嫌疑人的詳細背景資料,以便于律師更好地準備辯護策略。在整個過程中,他們也需要密切關注案件的審理程序,確保調查機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調查取證,并且沒有對嫌疑人實施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行為,同時也要尊重嫌疑人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最后,他們有責任向家人和朋友們解釋當前的狀況,以減輕他們可能產生的不必要的恐慌情緒。
刑事拘留家屬如何準備
在犯罪嫌疑人遭到刑事拘留后,其家屬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他們應在收到拘捕令后立即與實施拘捕機構取得聯系,詢問相關案件要素,如逮捕地點及嫌疑罪行;
其次,送去適宜的衣物和金錢等生活必需品,注意避免帶有扣子或拉鏈等金屬物質;
最后,尋求專業的刑事辯護幫助,雇傭律師介入以掌握更多信息并提供相應協助,以上皆為法律所規定之權益。《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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