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坐牢一周怎么賠償
誤判坐牢一周申請國家賠償時,每日賠償金額以申請時前一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準計算。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義務機關需在收到申請后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賠償決定應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并允許雙方協商賠償方式、項目及數額。賠償決定書在決定后的十日內送達請求人。《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款指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依據國家上一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同時,《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三條款強調,賠償義務機關在兩個月內作出賠償決定,需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并允許雙方就賠償細節進行協商。若決定賠償,應制作決定書并在決定后的十日內送達。若決定不賠償,需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請求人,并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
坐牢誤判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造成身體損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人。減少的收人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賠償請求,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被羈押人在羈押期間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賠償義務機關的行為與被羈押人的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關系,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提供證據。
誤判坐牢一年賠償多少
當司法機關誤判公民一年后,需要按照每天219.72元的標準支付賠償費用
1,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國家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為每日219.72元。
按上述標準,再乘以關押的天數,就是賠償總額:365乘219.72=80197.8元。
國家賠償的范圍是什么?
《國家賠償法》第十五、十六條規定了刑事賠償的范圍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同時規定了國家不承擔刑事賠償責任的幾種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4.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5.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誤判坐牢一年賠償多少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第三十四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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