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并沒有統一規定強奸罪的賠償標準,因為強奸罪給受害者造成的后果也是不一樣的,就比如精神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很大程度上是法官自由裁量的,如果導致受害者受傷的,那犯罪嫌疑人還要賠償誤工費,醫療費等相關損失。
一、構成強奸罪一般賠償多少錢?
強奸罪的賠償標準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強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需要對被害人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如果造成了身體傷害,還要賠償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強奸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金標準根據哪些因素確定?
1、法官自由裁量原則。此為基礎原則。它賦予法官在處理精神損害賠償案件時,依自由裁量權,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具體數額。金錢賠償本質上是從現代社會的價值觀念出發,對精神損害的程度、后果和加害行為的可規責性極其道德上的可譴責性所作出的主觀評價,因此在精神損害賠償案中發揮法官自由裁量權,是客觀的需要。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的規定,自由裁量權的酌定因素有: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區別對待原則:對精神性的不同利益因素的損害予以區別對待,根據其不同特點,依據其不同的算定規則,各個計算出應賠償的數額,最后酌定總的賠償數額。
3、適當限制原則:一是范圍限制,只對侵害人有過錯,且造成財產利益損失,或者精神損害情節較重的判賠;二是限制數額,以地區為單位,考慮當地居民負擔能力和生活水平等情況,確定一個適當的一般額度標準。
其實,絕大多數的犯罪行為都是判刑的同時還得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不管是強奸罪還是其他的刑事犯罪,涉及到民事賠償標準的都得實事求是的進行分析,強奸案件中沒有導致受害者受傷的,只需要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一、強奸之后怎樣申訴賠償?
強奸罪案件立案后,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向人民法院主張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強奸罪如何判定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關系的行為。對成年婦女一般以插入說為既遂標準,即以插入即可認定既遂,而對未成年人一般以接觸說為標準,即接觸到未成年人即可判定為既遂。
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癡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應以強奸罪論處。與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發病期間發生性行為,婦女本人同意的,不構成強奸罪。
(1)有的婦女與人通奸,一旦翻臉,關系惡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丟面子,或者為推卸責任、嫁禍于人等情況,把通奸說成強奸的,不能定為強奸罪。
(2)第一次性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發,后來女方又多次自愿與該男子發生性行為的,一般不宜以強奸罪論處。
(3)犯罪分子強奸婦女后,對被害婦女實施精神上的威脅,迫使其繼續忍辱屈從的,應以強奸罪論處。
(4)男女雙方先是通奸,后來女方不愿繼續通奸,而男方糾纏不休,并以暴力或以敗壞名譽等進行脅迫,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的,以強奸罪論處。
(5)把輪奸同男女流氓之間亂搞兩性關系加以區別。有的犯罪團伙在作案時,既有男女流氓之間的亂搞,又挾持女青年進行強奸的,后者應定強奸罪。
綜上所述,以上知識就是有關強奸后賠償問題的相關資料。強奸罪案件立案后,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向人民法院主張損害賠償。在我們自身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一定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的來保護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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