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辱罵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被人辱罵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罵人屬于侵犯名譽權的行為,具體包括侮辱和誹謗兩種方式。侮辱是指故意使用侮辱性言辭貶損他人名譽,貶低他人人格;誹謗則是指捏造、歪曲事實或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如果因此造成了嚴重精神損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范圍還可能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殘疾或死亡,還應賠償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精神損失費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了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和范圍;
2、相關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情形和計算方法進行了明確;
3、具體案例判決中,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是否支持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
4、在特定情形下,如名譽權受到侵害,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5、在勞動爭議中,如果勞動者因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受到精神損害,也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綜上所述,被人辱罵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包括侮辱和誹謗兩種方式,如果造成嚴重精神損害,還可以要求賠償其他合理費用,甚至殘疾或死亡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誹謗罪要如何賠償
誹謗罪在法律上屬于民事賠償范疇,主要形式為精神賠償。我國法律并未對誹謗罪的賠償標準和金額進行明確,而是由法院根據補充適用原則和公平適用等多方面因素來確定最終賠償數額。補充適用原則意味著,當非金錢賠償不足以給予受害者充分保護時,法院會采用金錢賠償方式。公平適用則要求法院從實際出發,給予受害者合理的補償。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如果行為人故意或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的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且造成嚴重精神損害,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在處理誹謗罪賠償問題時,賠償數額的確定需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誹謗行為的性質、影響范圍、持續時間、受害者的具體損失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等。法院通常會綜合考量這些因素來平衡雙方的利益,確保賠償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能對受害者提供有效的補償。
賠償金額的具體數額可能因案件具體情況而異,且我國法律并未設定統一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法院可能會參考類似案例的賠償數額,同時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決。因此,誹謗罪的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由法院通過綜合評估后確定。
總之,誹謗罪的賠償主要通過精神賠償的方式實現,其數額的確定遵循補充適用原則和公平適用原則,具體數額需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通過法院的綜合考量后確定。這一過程旨在確保受害者得到應有的補償,同時也起到警示作用,促進社會的公平與和諧。
誹謗罪的經濟賠償金是多少
根據《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誹謗他人名譽要賠償多少錢
誹謗他人名譽的賠償金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1、如果誹謗行為造成了被侵權人精神損害,侵權人需賠償相應的損失;
2、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公開賠禮道歉,以消除不良影響;
3、若侵權人不響應被侵權人的請求,被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4、法院可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
5、在誹謗行為多次發生或造成嚴重后果時,侵權人還可能面臨誹謗罪的刑事責任追究。
誹謗他人名譽的賠償計算因素:
1. 誹謗行為的嚴重程度:包括誹謗的內容、性質以及對受害人名譽的影響程度;
2. 誹謗行為的傳播范圍:誹謗信息傳播的廣度和速度,以及受眾的規模;
3. 受害人的社會地位:受害人的職業、知名度和在社會中的影響力;
4. 誹謗行為對受害人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
5. 誹謗者的主觀惡意:誹謗者發布不實信息時的主觀惡意程度和動機;
6. 誹謗行為的持續時間:誹謗信息存在的時間長短及受害人遭受的困擾時長;
7. 誹謗行為是否有道歉或糾正措施:誹謗者是否采取措施減輕對受害人的傷害;
8. 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判例來參考確定賠償金額。
綜上所述,誹謗他人名譽的賠償金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包括賠償精神損害、公開賠禮道歉、法院訴訟等措施,嚴重情況下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他人名譽權,行為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害名譽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下列原因之一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一)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因合理使用公共利益的信息源而侵害他人名譽權的;
(二)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實施救助行為或者提起訴訟、仲裁等法律行動,因合理使用公共利益的信息源而侵害他人名譽權的;
(三)其他法律規定的免于承擔侵權責任的情況。
本條規定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受法律保護。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包括侮辱、誹謗等。本條規定的嚴重精神損害,是指由于侵權行為導致被侵權人出現嚴重的精神痛苦、精神疾病或者精神障礙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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