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上訴期限是幾天
刑事訴訟的上訴期限為十日,自接到判決書第二日開始計算。
《刑訴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據】
《刑訴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案件上訴的程序和時間
法律分析:上訴的時間為: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的程序是:向原審法院的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刑事訴訟提起上訴的期限是多久
律師解答:十日。1.被告人、被害人有進行陳述的權利。
2.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在法庭調查時,經審判長同意,可以向被告人發問。
刑事訴訟提起上訴的期限是: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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