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案件本身是民事案件,是不能再進行刑事公訴或者自訴的。如果案件本身是刑事案件,只是進行了民事訴訟,對案件刑事部分是可以進行刑事公訴或者自訴的,自訴部分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起訴。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十二條 需要立案偵查的案件與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民事案件,屬于同一法律事實,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一)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撤銷該判決、裁定的;
(二)人民檢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機關立案的。
法律分析:民事判決后還能否追究刑事責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民事訴訟的原告為案件當事人,而刑事訴訟的原告為國家公訴機關。民事訴訟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如果被告不提起上訴,案件就進入了執行階段,一般情況不存在后續的刑事訴訟。但案件符合一定的條件還是可以繼續立案調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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