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的寫法
1、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大體上分為首部、案由和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結尾和附注項目等五個部分。
2、在首部應寫明自訴人以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民族、籍貫、職業(yè)、工作單位和職務、家庭住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等。
3、案由和訴訟請求部分,應寫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訴訟請求,即寫明被告人構成何種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還應同時寫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賠償責任及賠償數(shù)額。
4、在事實和理由部分,要寫明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具體事實,包括被害人與被告人的關系,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過程與結果及犯罪后的表現(xiàn)等。
5、還要提供有關的證據(jù)、證人及住址等。結尾部分,要寫明訴狀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稱并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并寫明起訴日期。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jù)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的格式
刑事自訴狀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別等情況,出生年月日不詳者可寫其年齡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訴訟請求:
具體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動機、目的、情節(jié)、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應闡明被告人構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據(jù)。
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證據(jù)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如證據(jù)、證人在事實部分已經(jīng)寫明,此處只需點明證據(jù)名稱、證人詳細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訴人:
代書人:
年月日
附:本訴狀副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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