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寫
撰寫法律案件分析報告可以按照以下方法:
首先應當介紹案件情況,其次可以對案件進行法律上的分析,然后把法律依據專門列明,在法律分析中可以對法律依據第一二三進行引用。最后是總結性的判決結果,并可以對判決結果進行小結。
在辦案中會出現很多有爭議的案件,法官與檢察官、律師對案件有著不同的認識、處理方式也相差甚遠。甚至學術界與實務界對此類案件都存在著不同認識,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
撰寫這類案件主要目的是想通過討論,形成共識,更好地處理這類案件。因此,撰寫此類案件首先應當起一個能夠概括爭議問題的題目。題目應當簡短明確,直接點出案例分析的實質問題。切忌題目過長或者不明確,使人讀后不知所云。
第二,寫出要旨。要旨應當是對最后的結論總結性的歸納。文字一般控制在150字左右,用簡潔的語言,明確的觀點概括出規則意義的結論。
第三,敘述案件事實。在正文中應當將有爭議問題的事實完整敘述清楚,特別是有關決定案件適用法律和處理結果的細節事實問題敘述清楚,以免讓讀者讀后生產誤解或者被誤導。
第四,對不同觀點及理由進行全面介紹。這里的不同觀點一般是指主流觀點,而不是將所有的不同觀點一一列上。
在介紹不同觀點時,一定要與提出此觀點的文章或者書籍進行核對,不要斷章取義,更不應歪曲他人的觀點。此外還應標出出處,以便編輯或者讀者查找、核對原文。
第五,論證。
一是確定應當適用的法律條文的含義,若對法律條文理解上存在分歧的,運用解釋法律的基本方法,如文義解釋、目的解釋、歷史解釋和體系解釋等方法,來確定適用相關法律條文的含義、適用范圍適用及條件;
二是,結合不同觀點從學理上分析的立法的本意,以及法律條文本身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需要修補等等;
三是,涉及其他法律的,還應論述清楚該法律條文與其他法律條文的關系(包括是否存在沖突等問題);
四是,涉及到歷史、文化、經濟、風俗傳統等問題的,亦要從這些角度并根據當時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例如,涉及土地、森林等自然資源的確權案件,就應根據當時的土地制度和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分析;
五是不同處理方式的社會效果等等。
若在認定事實和證據上存在分歧的,還要從有關證據規則的原理分析庭審調查中,對各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的效力,根據有效證據,按照認定證據的規則確認案件事實。
例如,在撰寫《職工因公外出期間死因不明的能否認定為工傷——于保柱訴臨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工傷認定申訴案評析》中從《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目的、行政程序中的舉證責任、訴訟中的舉證范圍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從而得出“職工因公外出期間死因不明,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證據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導致死亡的,應當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和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認定為工傷”的結論。
在法理論述中,不少同志喜歡用比較法分析論證。比較有三種比較方式:一是用外國的法律與中國的法律進行比較,解決法律漏洞問題。此種方法對拓寬思路,找到更好的處理路徑是很有幫助的。
但是,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法律體系不同,因此在介紹外國法律時,一定要介紹清楚制定相關規定時的社會背景,該規定的含義、適用范圍及條件,適用的社會效果等背景情況。否則,難以進行比較,難以預料將外國的法律規定移植到中國是否存在水土不服等問題。
二是用國外發生的類似案件的處理方式與該爭議案件進行比較。使用此種方法時,一定要將外國的類似案件的案情介紹清楚,是否真的與爭議案件相類似,此外,還應將該國的國情及風俗習慣等問題介紹清楚,因國情不同,風俗習慣等不同,國外的處理方法就很難借鑒。
三是用國內其他法院類似的案件處理情況的利弊進行比較,從中找出對爭議案件處理的最佳方式。在這里需要注意,中國幅員遼闊,各地方的經濟、文化、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等多有不同,分析時不能忽略上述因素,否則南橘北枳。
對爭議案件一般應當提出自己的結論性意見,不能沒有結論或結論含糊不清。實在難以得出肯定性結論意見的,也應提出傾向性意見。
案例分析
幫忙 分析一下 犯罪構成再幾個給你青少年網絡犯罪的案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準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并稱不準報案,否則后果自負?!?
接到報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采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于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后,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尸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后潛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后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干警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里,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藥槍,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并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于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并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絡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于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里的臺球桌。小新把看臺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后來家里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后,上網的欲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鞍职终f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后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后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柜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后,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拔耶敃r只想著拿到錢后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后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闭f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對了,這位哥們,要這種東西作什么。
兩名未滿18歲少年為解乏悶將五旬乞丐折磨至死
兩個不滿18歲的退學少年,凌晨從游戲機室出來后為找點刺激,竟將一名年約50多歲的乞丐“折磨”得奄奄一息,方才心滿意足地離去。男乞丐經搶救無效死亡。日前,兩名少年已被刑事拘留。
男乞丐受盡折磨次日死亡
3月13日7時24分,韶關仁化一名群眾路過仁化橋底時,發現一個男乞丐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生命垂危,立刻報案。
辦案民警趕到現場后,立即將乞丐送到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該男子于次日早晨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鑒定,男乞丐是外力毆打所致,屬他殺。死亡原因查明后,仁化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偵查此案。經過一天一夜的偵查,終于找到了破案的線索,將不滿18歲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陳某抓獲。
朱某和陳某交代:案發當晚,兩人在游戲機室玩耍,凌晨4時左右,他們從游戲機室出來后覺得很悶。此時,正好看見有一個年約50歲左右的乞丐坐在路旁邊,兩人決定拿他“解解悶”。兩人走到乞丐面前,開始拳打腳踢,接著又拆了公園里的竹子,并搶過乞丐的酒瓶和磚頭毆打他。打完后,兩人還不過癮,又取下乞丐身上的棉花燒他的身子和頭發,直到把乞丐弄得奄奄一息,方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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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7名輟學青少年組成三個搶劫團伙
17名輟學少年組成3個搶劫犯罪團伙,自2004年6月以來,在梅河口市、東豐縣、輝南縣瘋狂搶劫出租車司機、中小學生、商店、行人財物,9個月作案12起。3月9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將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3月7日20時,梅河口市出租車司機蔣某被4名要去黑山頭鎮的少年乘客用砍刀逼在臉上,搶走1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后,又強迫蔣某將他們送回市區。3月8日20時,出租車司機王某被4名少年乘客在黑山頭鎮附近,搶走現金100余元。出租車司機連續被搶的事迅速傳開,很多的哥擔心出事,晚上都不出車了。
3月8日,梅河口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3月9日12時,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曾某、徐某抓獲。經進一步工作,又將李某、宋某、韓某抓獲。經審,5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由17名青少年組成的3個搶劫團伙,自去年6月共搶劫作案12起的犯罪事實。
這些嫌犯中,最大的22歲,最小的15歲,均綴學在家。2004年6月19日,李某、宋某、韓某等5人商定到東豐縣搶劫,他們乘坐兩輛出租車來到東豐縣二百貨一商店,見只有店主夫婦在屋,便掏出匕首將店主夫婦逼住,用電話線把他們捆綁起來,搶走影碟機、香煙及現金,折合人民幣3000余元。宋某還威脅店主說,如果他們中有人出事,就找店主兒子算賬,并拿走店主兒子的相片。
目前,曾某、徐某已被刑拘,李某、宋某、韓某被東豐縣警方解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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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年算陳年舊帳 殺仇人消心頭積怨被抓
因小時侯被他人欺負,懷恨幾年后,一名15歲少年伙同他人將“仇人”殺死。案發后,南寧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3月11日晚11時,南寧市邊陽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北際路某超市旁的一家桌球室里,一青年黃某被一伙小青年持刀追砍,黃某想跑回家但在其家門口因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3月12日下午,專案組得到可靠情報,發現嫌疑人吳某等人在南寧市中華電影院前出現。偵查員立即跟蹤,在民生路與新民路交叉路口抓獲5名嫌疑人。在訊問過程中,5人供認出指使他們去追砍黃某的是才15歲的王某。當晚,在南寧市江南區白沙大橋附近的一房間內,辦案人員將王某抓獲,王某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
據其交代,他小時侯經常遭被害人黃某欺負,幾年來一直懷恨在心,他是想報復才召集了吳某等人殺死黃某的。3月13日晚,南寧市永新公安分局依法將王某等10名涉案人員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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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勒死88歲老嫗后上學 老婦曾視其為祖孫
3月13日15時10分許,輝南縣樣子哨鎮偏遠屯人和卜社農民唐慶有向鎮公安分局報案稱他的奶奶唐李氏頭朝下死在自家水缸中。經走訪,民警了解到大椅山鎮初中二年級學生韓某與死者關系密切,曾在死者遇害前去過其住處。
得知這一線索后,分局副局長張春寶和民警王新漢馬上驅車趕到這所學校將韓某帶回突審,并在他身上發現752元現金。警方由此為突破口,終于讓韓某交代了犯罪事實。據其交代,韓某從7歲開始和爺爺一起生活,今年88歲的鄰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憐,經常給他買水果等好吃的,有時還給一些零花錢,關系非常好,如同祖孫一般,韓某便成了老人家里的常客。3月12日11時許,韓某來到老人家玩時,恰巧看到老人正數錢。韓某見錢立生殺機,趁老人不注意從枕頭下找到一根塑料繩將老人勒昏,搶走現金1000余元。當他要離開時,發現老人嘴里還吐著哈氣,便用繩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后將老人的尸體從東屋拖到西屋,頭朝下仍入水缸中,并用棉被蓋好逃走。韓某拿著1000多元錢打出租到縣城朝陽鎮買了兩套衣服和一雙鞋。當晚回家后安穩地睡了一覺,第二天早晨若無其事地上學去了。記者3月16日了解到韓某已被刑事拘留。
行兇少年背后的特殊家事昨日下午記者在樣子哨公安分局張春寶副局長的陪同下驅車來到韓某家。韓某76歲的爺爺韓純義長嘆一聲告訴記者:韓某4歲時父親便與親生母親離婚。1年后,父親與另一女子結婚。他7歲時,父親把韓某的繼母殺死,因此被判死緩。此時,韓某只好和爺爺一起生活。韓某學習成績不錯,同年組160多名學生他的成績占60名左右。連連發生的家庭不幸使老人感到很苦惱,他無法想像孩子將來如何面對。
萬人小鎮22名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
樣子哨公安分局局長李繼范深有感觸地對記者說,未成年人犯罪在該鎮非常嚴重,也成為當地的一大治安隱患。他經過6個月的調查發現,當地未成年人犯罪非常嚴重,2001年該鎮發生98起盜竊案件,一名姓盧的未成年男孩就干了49起。如今,分局掌握至少有22名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這些孩子中,只有2名有父母在身邊,其他的都是父母離婚的,或外出打工的等特殊家庭環境。這22名未成年人占全鎮違法行為的40%。他認為許多少年犯罪與家庭環境有著直接關系,學校和社會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相關部門更應給他們一些溫暖,讓那些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典型案例分析報告范文
一、案情
被告:林某,男,17歲。林某初中畢業后,經常到某面粉廠其姨家中居住,并幫姨做早點。一天,林某向其母親提出要到外地打工,但遭其母拒絕。為了籌集路費,林某產生盜竊邪念。2011年7月間,林某從其表弟丁某口中得知,在某面粉廠宿舍4棟401室只住一個女人,而且可以從樓下爬上去。同年12月23日下午,林某到丁某家玩時,林某問丁某住401室的女人幾點鐘睡覺,丁某告訴林某差不多11點多到12點就會睡著。當晚11時許,林某攜帶水果刀并戴上毛線帽蒙面爬圍墻進入面粉廠職工宿舍區,沿臥室欲行竊時被陳某發現,林某見狀,即將陳某推倒在臥州差室的床上,用水果刀頂住陳某的脖子威脅說:“不要叫,再叫就*”,陳某害怕并表示不叫,林某即按原路逃離現場。案發后,林某被*機關捉捕歸案。2011年3月5日,檢察機關以林某涉嫌犯搶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對此案公開審理,被告人林某的辯護律師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
二、分岐
法院在審理中,對案件的定性存在兩種分岐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林某無罪。理由:被告人林某所實施的行為屬盜竊未遂而非既遂,不存在轉化問題。被告人林某在被害人發現后有拿小刀指著受害人的后背并威脅“不要叫,再叫就*”,但從其所使用的是一把其表弟從街上買的而被告人原本計劃用來撬窗戶的小水果刀,并且在受害人發現有人進入房間喝問后就趕快躲到陽臺上,在將受害人推進房間后便迅速從原路逃離,這一系列舉動來看,被告人的行為僅僅是為了能逃離現場,這里一些過激的行為更多的是出于自身的恐懼。根據199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盜竊未遂行為人為抗拒逮捕而當場使用暴力可否按搶劫罪處罰問題的電話答復》的規定,如果行為人“盜竊未遂”尚未構成盜竊罪,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不嚴重、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因此,被告人林某不構成搶劫罪(未遂),認為被告人林某無罪。
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人林某犯搶劫罪(未遂)。理由:被告人林某秘密入戶實施盜竊過程中,被發現后采用暴力和持刀威脅方法拒捕,其行為已經符合搶劫罪構成要件。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钡囊幎?。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臟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是對搶劫罪的規定。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搶劫罪的顯著特證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是關于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臟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按搶劫罪定罪處罰的規定。根據我國刑法二百六十九條的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后,因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轉化為搶劫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轉化為搶劫罪的前提條件是行為人犯盜竊等罪,行為人不僅實施了盜竊等行為,而且已構成犯罪;二是必須具有抗拒抓捕等目的;三是必須具有當場使有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本案中林某不僅實施了盜竊行為,具有抗拒抓捕的目的,也具有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再之,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關于“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钡囊幎??!?,本案中被告人已著手實行了犯罪,由于陳某喊叫,即由于林某意識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而,搏純林某整個犯罪行為中符合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及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的犯罪構成要件。為此,被告人林某犯搶劫罪(未遂)。
三、評析
筆者贊同上述第二種意見,即被告人林某的犯罪行為符合搶劫罪(未遂)的構成要件,林某犯罪行為屬轉化型搶劫罪(未遂),應當認定林某犯搶劫罪(未遂)。
(一)對無罪、搶劫罪(未遂)的司法認定
1、法律對犯罪和不認為是犯罪的規定:我國刑法第十三條關于“一切危害國家*、領土完整和安全,^、顛覆人民民主*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規定。
2、法律對犯罪未遂的規定: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關于“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的規定。
3、法律對搶劫罪的規定:(1)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關于“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钡囊幎?(2)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關于“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臟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的規定。
4、法律對盜竊罪的規定:(1)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關于“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2)1988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關于如何運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修改后的刑法為第二百六十九條〉的批復》關于“被告人犯盜竊等罪,為抗拒逮捕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修改后刑法為第二百六十九條)搶劫罪處罰。在司法實踐中,有的被告人實施盜竊等行為,雖未達到‘數額較大’,但為了抗拒逮捕等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嚴重的,按搶劫罪處罰,威脅情節不嚴重、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規定;(3)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在《關于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盜竊未遂,只有情節嚴重的,如明確以巨額現款、國家珍貴文物或者貴重物品等為盜竊目標的,才定罪并依法處罰?!?(4)1998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5)199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盜竊未遂行為人為抗拒逮捕而當場使用暴力可否按搶劫罪處罰問題的電話答復》的規定,如果行為人“盜竊未遂”尚未構成盜竊罪,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不嚴重、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二)、本案認定被告人犯搶劫罪(未遂),不宜認定被告人無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結合本案實際案情,筆者認為: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也方法,強行立即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劫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不權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同時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2、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征,也是它區別是于盜竊罪等最顯著的特點。上述所謂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立即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產生恐懼,不敢抗拒,被迫當場交出財物,或者任其隨即劫走財物。這個脅迫,一般是針對被害人的,有的也可以是針對在場的被害人親屬、朋友或者其他有關人員的。通常是以明確的語言作出威脅,使有驚恐而不敢反抗。判斷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應以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財物的當場是否實際采取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為標準。有的犯罪分子作了盜竊和搶劫兩手準備,攜帶兇器,于夜晚潛入作案地,發現作案地的人員睡著等,輕而易舉地偷走了財物,應定為盜竊罪;如果盜竊過程中驚醒作案地人員,遭到抵抗或呼喊,當即拿出兇器使用暴力,將物品搶走,則構成搶劫罪,沒有劫走物品,構成搶劫罪(未遂);3、在主觀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故意的內容必須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4、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一般搶劫罪,應以是否搶得
法律案件分析報告格式是怎樣的?
法律案件分析報告的格式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雙方當事人概況
這部分要詳細列出案件中涉及的雙方當事人,包括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等信息。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便于后續分析和理解。
二、案由
明確案件的法律性質,即基于何種法律關系、何種行為而引發的爭議。案由應簡潔明了,準確反映案件的核心問題。
三、簡要案情
概述案件發生的過程和具體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主要事件、參與人員等關鍵信息。描述應客觀、全面,確保讀者能對案件有一個清晰的了解。
四、爭議焦點
指出案件中雙方主要存在的法律爭議點,即雙方在法律問題上的分歧。這一部分需要準確把握爭議的核心,為后續分析提供明確方向。
五、針對爭議焦點展開分析(依據法條、注意法言法語)
基于爭議焦點,詳細分析雙方爭議的法律問題,引用相關法律法規、判例或權威解讀作為支撐。使用專業法律術語,確保分析具有嚴謹性和準確性。
六、相關法律法規
列出與案件爭議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條文、司法解釋、行政規章等。強調法律法規的具體內容和其在案件分析中的適用性。
通過以上六個部分的結構化分析,法律案件分析報告能夠清晰、系統地展示案件的全貌,為法律專業人士提供深入研究和判斷的依據。同時,這樣的報告格式也有助于提高法律工作的透明度和專業性,促進公正和有效的法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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