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掉落砸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花盆跌落砸傷行人的情況在侵權法上屬于物件致人損害,物件致人損害主要包括人工構筑物致損,堆放物致損和樹木折斷致損三類情形;
(一)人工構筑物致害責任。這種責任也叫做公共營造物致害責任,凡是道路、橋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構筑物,因維護、管理欠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責任。但是如果公共構筑物造成他人損害,是由于公共營造物設計、施工缺陷的,由所有人、管理人與設計、施工者承擔連帶責任。
(二)堆放物品滾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損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責任。
(三)樹木傾倒、折斷或者果實墜落致人損害的,樹木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交通事故樹木損壞賠償標準
一般的道路兩旁都是有很多樹木存在的,發生交通事故,很多時候車輛會直接對樹木造成損壞,比較小的樹木可能會直接被機動車壓斷,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樹木損壞賠償標準是什么嗎?下面跟一起來看看相關法律知識吧。一、交通事故樹木損壞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對樹木造成損壞,確定賠償時按照樹木實際的價值進行賠償。
二、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三、交通事故的分類 1、按后果分類 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中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2、按原因分類 主觀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本身內在的原因,即主觀故意或過失,主要包括:違反規定、疏忽大意、操作技術等方面的錯誤行為。 客觀原因。指由于車輛、道路、環境條件(包括氣候、水文、環境等)不利因素而引發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類 機動車事故。指在事故當事方中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事故中,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也應視為機動車事故。 非機動車事故。指畜力車、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當事方中行人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整理的交通事故樹木損壞賠償標準的相關內容。交通事故導致樹木損壞的,肇事者需要按照被損壞樹木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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