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有哪些
侵權責任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包括:1、受害人具有故意的;2、未超過防衛限度的正當防衛作為;3、未超過避險限度的緊急避險行為;4、第三人的過錯導致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條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簡述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
法律主觀:
侵權責任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包括:
1、受害人具有故意的;
2、未超過防衛限度的正當防衛作為;
3、未超過避險限度的緊急避險行為;
4、第三人的過錯導致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條
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
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
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醫院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有哪些?
醫院 醫療事故處理 辦法有哪些 《 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即無論是 醫療事故 還是 醫療過錯 ,只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就得賠償。同時,改變了以往實行“ 舉證責任 倒置”,即完全由醫療機構舉證證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責的做法,轉為必須由患者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否則醫療機構免責。下列情形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1、首先是《侵權責任法》第七章“ 醫療損害 責任”。主要注意的點有:1、醫務人員過錯,必須向醫院追討賠償;2、醫療機構有三項免責事由(患者不配合、搶救生命垂危已經盡力、當時醫療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十七條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條款。這些條款告訴您如果出現 醫療糾紛 以后,應該怎么索賠,有哪些費用可以索賠。 3、最后有兩個注意點:一是我國有一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但由于立法的原因,這個條例對醫療事故的賠償,還不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賠償。因此,索賠時應注意避開引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二是醫療事故是舉證責任倒置,即醫院對其沒有過錯承擔證明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即無論是醫療事故還是醫療過錯,只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就得賠償。同時,改變了以往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即完全由醫療機構舉證證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責的做法,轉為必須由患者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否則醫療機構免責。下列情形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醫療糾紛是指基于醫療行為在醫方(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醫療過錯、侵權與賠償糾紛。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除了由于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并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于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并發癥以及醫療中的 意外事故 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亦有人稱之為醫療侵權糾紛,即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為及其后果是否侵權及 侵權責任 的爭議。 醫療糾紛包括醫療事故糾紛和其他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糾紛指醫患雙方就具體醫療事件是否構成事故、應否賠償、怎樣賠償產生的糾紛。其他醫療糾紛包括經過 醫療事故鑒定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醫療糾紛、醫學會不予鑒定的醫療糾紛。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醫療 民事糾紛 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屬民法的調整范疇。根據“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干預,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從理論上講,醫療 合同糾紛 也可進行仲裁解決,但目前仲裁解決醫療糾紛還不受重視。 醫療糾紛對于自己的利益維護會出現一些實際性的規定,但是對于有關的人員來說,如果自己不能進行有效的處理,那么就會對自己的利益維護造成阻礙作用,所以對于當事人來說,只要自己的權益維護有著一定的基礎就應該積極的去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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