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謊儀能成為定案的證據嗎?
目前,單獨的測謊儀記錄是不能作為定案證據的,但也有些法院針對一些簡單的盜竊等案件采取測謊,并根據詢問筆錄等,作出有罪判決
不能 只能作參考
測謊儀不能成為定案的證據,只能作參考。
不能,測謊只是偵查機關用來確定偵查方向和震懾犯罪嫌疑人的 一種刑事偵查手段
沒有,這個只是個參考
不能
測謊儀是是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測謊儀測試出來是說謊,但其他別的證據一點都沒有.rn請問用測謊儀的結果可以定罪嗎?????不可以。
目前,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是不允許對原、被告以及證人使用測謊儀測謊。也不允許對刑事訴訟的證人進行測謊。
進行測謊的對象僅限于犯罪嫌疑人。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明文規定的七類法定證據,不包括測謊結論。因此,測謊結論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僅作為偵查線索使用,即根據測謊結論再展開調查以獲取法定證據。
測謊儀鑒定結果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必須結合其他證據才可以.
也就是說,僅僅是這樣不足以定罪的.
第50條 刑訴法修改了
測謊儀所取得的案件信息能否作為刑事案件的證據使用?為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CPS多道心理測試鑒定結論能否作為訴訟證據使用問題的批復》(高檢發研字[1999]12號)明確規定:“CPS多道心理測試(俗稱測謊)鑒定結論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鑒定結論不同,不屬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測試鑒定結論幫助審查、判斷證據,但不能將CPS多道心理測試鑒定結論作為證據使用。”通過這個答復可知:測謊儀所取得的信息依法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的定案證據,原因是這種信息不屬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
你好: 根據你所說的事實,我做以3下c的分2析: 一p、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視聽資料作為6證據使用必須要合法取得。但在司法實踐中5私自采集的錄音已g經可以7在民事訴訟中0作為4證據使用了c。這是因為5民事訴訟中7雙5方7當事人i均在平等地位,如果對其來源要求過嚴的話是對當事人t合法權利保障的一p個j弊端。所以8說,如果想把公3安機關的錄音在民事訴訟中5使用,是可以4的。根據《民事證據規則》第十w七l條符合下z列條件之a一u的,當事人g及y其訴訟代理人v可以3申請人t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一z)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p國家有關部門y保存并須人r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w)涉及n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s人i隱私的材料; (三r)當事人h及d其訴訟代理人j確因客觀原因不b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r八f條當事人c及t其訴訟代理人m申請人g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7面申請。申請書1應當載明被調查人p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2容、需要由人b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t其要證明的事實。 第十n九y條當事人e及v其訴訟代理人c申請人y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s得遲于e舉證期限屆滿前七v日3。 所以3公2安機關的錄音是可以8在民事訴訟中7作為7證據使用,但是需要一p個f法定的程序,即向人h民法院申請獲得此證據。 二f、根據你說的謠言問題,法院采納不v采納此證據。這要看其謠言對當事人j是否造成了w實質的損害,如果的確對其名譽或其他合法權利造成了h損害,則會采納;如果沒有,則不j能當做證據使用的。 綜上s,公3安機關的竊聽錄音是可以5在民事訴訟中4使用,但是這需要經過一d個v法定的程序;如果謠言及q詆毀的內6容在客觀事實上u造成了e對當事人w合法權益的損害,則此錄音是可以7作為4證據使用;如果沒有造成客觀事實上i的侵權,則不u能作為1證據使用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天k天j好心1情:)s※pku駿g£Ⅲs※cbd回傘)wコ
不能,因為這不能百分百正確。我國對證據采納方面主要是相信事物證據,證言都還不是全信
測謊儀結果是否可作為民法證據
律師:rn您好!rn我有一個問題咨詢您一下,我的朋友張某(做藥店生意)2007年6月在李某要求下(兩人原同學關系)借給15萬元錢做房屋轉售生意并打借條,李某每月付2000元錢給張某,在2008年由于房屋生意不景氣,張某多次要求李某歸還本金,李某說,現在沒有錢或者不接電話,又不提出何時歸還,因此張某將李某訴訟至人民法院(有書面借條)要求李某歸還借款本金,在法院開兩次庭后仍無結果(李某的理由是我已歸還張某的15萬元),人民法院審理無結果,準備第三次開庭,現在第三次開庭要等書記員休完婚假回來后再開庭,李查詢張某銀行存款是否借款的證據和向法院申請要求測謊儀測自己的結果已歸還給張某的事實.有以下的問題一下:rn1.測謊儀結果是否可作為此案中的證據?rn2.測謊儀在測謊中法院是否強制性要求當事張某進行測謊?rn3.測謊結果與借款借條不相符合,是否可作為民法證據?測謊儀僅僅停留在理論探討階段,法律沒有規定法官根據測謊儀測出的結果來認定案件事實。因為測謊儀雖然屬于現代科技,但其測出的結果并非百分百準確,所以法律沒規定法官可以通過測謊儀測出的結果來認定案件事實
李某辯稱已經還張某錢了,李某需向法庭出示收條,法官才回采信他的抗辯理由。
用欺騙手法得到的證據,能夠作為定案的依據嗎?如何做了定案依據為何不更正呢
欺騙獲得的證據虛假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但是,要證明是欺騙獲得,第二要證明是虛假證據。否者,很難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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