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債務人后換條子變擔保人,現(xiàn)在擔保期又過了,擔保人承擔責任嗎?
債務人變擔保人雖然抄法律上襲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現(xiàn)實生活中也確實存在。比如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又有人愿意承擔這個償還責任,經債權人同意重新建立債權債務關系或擔保關系,這種合同也是成立的。但訴訟時效則按新約定的償還期限計算,而不應自然延伸原約定時限。所以,你好好研究一下(或在當?shù)卣乙粋€法律人研究一下)新的欠條或合同,擔保時限不一定過期了。
超過抄擔保期限的,擔保人是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的。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相關的內容如下:
1、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2、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人是要負責任的
任何擔保的東西都是要負責相關責任的,要不然要擔保做啥
債務人換成擔保人要征得債權人同意,債權人同意后,擔保期過了,擔保人就不承擔責任。
是要承擔責任的。
幫別人擔保代款,代款人拿錢跑了,請問擔保人承擔什么責任?
擔保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本人簽字,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就連續(xù)發(fā)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于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fā)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yè)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yè)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的責任。
擔保人承擔唄~
債務人詐騙罪,擔保人的責任
根據(jù)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回通答,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如果債務人構成詐騙罪,符合本條款規(guī)定,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有例外情況,如果保證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債務人詐騙的除外。
參與詐騙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一條: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詐騙罪成立,擔保人無需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擔保人更不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事判決后,債權人的損失已經確定為損失了,自然不需要你再承擔責任,否則你承擔了,刑事判決的依據(jù)就沒了。
你好:
簡單。
1 這里是兩個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證合同是從合同。
2 根據(jù)民法上主從關系。主合同因為欺詐而無效,那么,從合同就會也無效。
3 所以,擔保人不承擔任何一點責任。
根據(jù)民法通來則的規(guī)定自,擔保人是在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的情況下簽訂的擔保,均有法律效力!擔保人不能要求借條無效,如果債務人詐騙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人的法律責任,在無果的情況下,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具體承擔多少責任要由人民法院來宣判,一般承擔全責
債權人,擔保人責任問題
律師:您好。rn以下情況,借款人構成詐騙罪或是騙取貸款罪嗎?擔保人可以免責嗎?rn 2011年8月底,借款人騙取50000元一年期的貸款后逃跑,至今既不還款又不見人(債務人逃跑后,擔保人去銀行索取存檔資料時才發(fā)現(xiàn)貸款人的騙取行為)。rn借款人屬農村籍個體戶,向銀行提供的貸款資料當中,其中有一份是債務人偽造的30000元的“經濟適用房收款收據(jù)”。rn謝謝。他是復制粘貼、答非所問,你當然看不懂。
此情況,目前來說爭議比較大,不同意見如下:回第一種意見:因借款答人定為詐騙,且該款在認定的詐騙金額內,應認定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第二種意見: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擔保人應依擔保法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第三種意見:借款合同僅屬于可撤銷合同,故不影響擔保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銀行報警比個人報警更容易立案。
1、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是構成詐騙罪,還是民事欺詐,需專要法院判決才能屬確定。
2、從銀行的角度講,辦理貸款時對相關文件進行審核并確定了擔保人的情況下,銀行無過錯。銀行會主張合同有效,而且會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擔保。
3、如果銀行不報案,擔保人報案一般來講公安機關不好立案。
孟憲生律師提示:對外擔保,應當謹慎。
擔保人應該承擔責任。但最終承擔多少要看庭審情況。
《擔保法專》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shù)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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