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一系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產。以下是關于“套路貸”的簡介:
主要手段:
虛增債務:在借貸過程中,故意增加債務金額,使借款人背負遠超實際借款的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通過虛假的資金流轉記錄,掩蓋真實的借款情況,為后續的非法占有行為做準備。肆意認定違約:在合同中設置苛刻的還款條件,或故意阻礙借款人還款,然后以此為由認定借款人違約。轉單平賬:在借款人無力償還時,將其債務轉給其他借貸公司或個人,通過不斷累加債務來非法占有更多財產。虛假訴訟:利用法律手段,通過虛假訴訟來追討不存在的債務,進一步侵害借款人的合法權益。隱蔽性強:
“套路貸”犯罪團伙通常具有較為嚴密的組織結構和分工,且手段隱蔽,不易被察覺。他們往往利用借款人對貸款知識的缺乏和對法律的不熟悉,誘騙借款人簽訂不合理的合同或協議。利用公權力“掃尾”:
在非法占有財產的過程中,犯罪團伙可能會利用法律手段或公權力機關來為其違法行為“保駕護航”,使被害人更加難以維權。法律后果:
“套路貸”在本質上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與高利貸不同,高利貸雖然高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但本金及法定利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套路貸”則完全不受法律保護,且犯罪團伙可能會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因此,市民在貸款時應盡量通過正當渠道,警惕“套路貸”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套路貸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一系列欺詐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其主要特征和手段包括:
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套路貸犯罪者通常會以“小額借貸公司”等名義招攬生意,誘騙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并制造民間借貸的假象。他們還會以各種名目,如“違約金”、“保證金”等,騙取被害人簽訂明顯不利于其的“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
制造銀行流水痕跡:為了掩蓋其欺詐行為,套路貸犯罪者會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以掩蓋其虛增借貸金額的事實。
單方面肆意認定違約:在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套路貸犯罪者會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并要求其立即償還“虛高借款”,從而進一步榨取被害人的財物。
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套路貸犯罪者還會通過不斷制造新的借貸關系,惡意壘高借款金額,使被害人陷入更深的債務陷阱。
軟硬兼施索債或提起虛假訴訟:在被害人無力償還“虛高借款”時,套路貸犯罪者會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軟硬兼施進行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因此,套路貸是一種極其危險的違法犯罪活動,廣大民眾應提高警惕,加強防范意識,避免陷入套路貸的陷阱。
“套路貸”是一種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主要特點和簡介如下:
手段多樣:“套路貸”通過“虛增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多種手段,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財產。隱蔽性強:“套路貸”行為隱蔽,且常常利用法律手段進行“掃尾”,使得被害人難以察覺并容易上當。非法占有為目的:與正常的民間借貸不同,“套路貸”的本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欺詐、虛假訴訟等手段獲取他人財產。不受法律保護:“套路貸”中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均不受法律保護。與之相對,高利貸雖然利率較高,但雙方意思自治,且在一定幅度內的利息是受法律保護的。警示建議:警方提示市民應盡量通過正當渠道貸款,并特別警惕“空白合同”等可能涉及“套路貸”的風險點。因此,公眾應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套路貸”的陷阱。
套路貸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各種欺詐手段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并制造各種借口迫使被害人按照虛高金額還款的犯罪行為。以下是關于套路貸的詳細解釋:
虛高借款合同:
套路貸犯罪者會以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金額虛高的借款合同,這些虛高的金額往往達到實際借款的一倍甚至數倍。制造借口迫使還款:
在簽訂借款合同后,犯罪者會制造各種借口,如虛構違約事實等,迫使被害人按照虛高的借款金額進行還款。利用困境迫使新借款:
當被害人無力償還虛高的借款時,犯罪者會利用這一困境,迫使其通過新的借款來“平賬”。新的借款同樣會重復前面的步驟,大幅度地壘高借款金額。虛增數額的欺詐手段:
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借款人往往被告知如正常還款,虛增的數額不需歸還。這使得被害人在主觀上認為對虛增部分不必償還,從而更容易落入犯罪者的圈套。犯罪者的“失蹤”策略:
為了達到占有虛增借款的目的,套路貸犯罪者往往會采取“失蹤”等方式,讓被害人在約定期限內無法還款而“違約”,從而進一步迫使其接受更高的債務。綜上所述,套路貸是一種極其惡劣的犯罪行為,它利用被害人的無知和困境,通過欺詐手段迫使其接受高額債務。因此,公眾應提高警惕,加強防范意識,避免落入套路貸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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