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收費標準一覽表
民事訴訟的訴訟費用標準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一、財產案件費用
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按比例交納費用:
1. 不滿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0%交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0%交納。
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費用
1. 離婚案件,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50-300元。
2. 離婚案件,超過20萬元的部分,0.5%。
3. 人格權案件,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100-500元。
4. 人格權案件,賠償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1.0%。
5. 人格權案件,賠償金額超過10萬元的,0.5%。
6.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三、其他類型案件費用
1. 知識產權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額的,500-1000元。
2. 知識產權案件,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按財產案件標準交納。
3. 勞動爭議案件,10元。
4. 行政案件:商標、專利、海事,100元。
5. 其他行政案件,50元。
6. 申請支付令,財產案件1/3交納。
7. 申請公示催告,100元。
8. 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減半交納。
四、執行案件費用
1. 無執行金額或份額的,50-500元。
2. 執行金額或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50元。
3.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1.5%。
4.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1%。
5.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0.5%。
6.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0.1%。
五、訴訟保全案件費用
1. 保全財產金額或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30元。
2.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3.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最高限額5000元。
六、海事案件申請費
1. 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每件1000元至1萬元。
2. 海事強制令,每件1000元至5000元。
3. 船舶優先權催告,每件1000元至5000元。
4. 海事債權登記,每件1000元。
5. 共同海損理算,每件100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
民事起訴費用多少錢,有哪些規定
民事起訴案件的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規定收取,費用標準因案件類型及涉案金額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具體的收費規定:
1. 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 離婚案件:每件收費100元至50元。
- 涉及財產分割的案件: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1%收取。
- 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費50至100元。
-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標準交納。
-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
- 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財產案件標準計算,減半交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 財產案件受理費:
- 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納50元。
- 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
-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 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民事訴訟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 起訴狀:要求原告、被告基本情況真實、具體、清楚,訴訟請求明確合法,并陳述案件事實及理由。公民個人起訴需簽名,單位起訴需蓋章。
2. 身份證明文件:公民需提供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需提供相關證照及負責人身份證明。
3. 證據材料: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并制作證據清單,編好頁碼及序列號。
4. 委托律師:提交律所公函、授權委托書。
5. 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在審理時,起訴人應積極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繳納訴訟費時,應主動配合繳納。
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民事起訴的流程及費用標準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起訴流程:準備起訴,立案。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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