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國航:航班延誤在2小時以上的,如正值就餐時間,國航為旅客提供免費餐飲;航班延誤時間超過4個小時,國航將免費安排乘客到賓館休息,并提供從候機樓到賓館的接送服務,延誤在4小時之后的乘客可以獲得包括里程兌換券、國航代金券(購買國航機票專用)等補償。
2、南航(暫行):航班延誤在4小時至8小時的補償100元,8小時以上20小時以下的補償200元。
3、東航:推出電子化航班延誤保險,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旅客可獲600—1000元保險賠償。
4、深航:因工程機務、航班計劃、運輸服務、空勤人員四種情況造成的航班延誤,延誤4至8小時,補償不超過機票票面價值的30%;延誤8小時(含)以上,補償不超過顧客所持機票票面價值的100%。
5、昆航:無論飛機是因為故障還是因為天氣惡劣導致的航班延誤,無論旅客有沒有購買保險,只要購買了昆航的票,按照規定,延誤4至8個小時,都會向旅客進行票面價的30%補償,并安排食宿;延誤8個小時以上,昆航將對旅客進行票面價的100%補償,并安排食宿。
法律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第五十九條 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取消,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負責向經停旅客提供膳宿服務。
第六十條 航班延誤或取消時,承運人應迅速及時將航班延誤或取消等信息通知旅客,做好解釋工作。
第六十一條 承運人和其他各保障部門應相互配合,各司其職,認真負責,共同保障航班正常,避免不必要的航班延誤。
第六十二條 航班延誤或取消時,承運人應根據旅客的要求,按本規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認真做好后續航班安排或退票工作。
法律分析:飛機延誤的話正常是不需要賠償的,當延誤的時間大于四小時的時候,才要對旅客進行賠償。機坪延誤超2小時須提供飲食。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務。
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法律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第二十一條 由于承運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內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應憑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機聯”和“旅客聯”辦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終止旅行地的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售票處辦理。票款只能退給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第二十二條 旅客自愿退票,除憑有效旅客票外,還應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分別按下列條款辦理。
(一)旅客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兩小時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1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兩小時以內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2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后要求退票、按誤機處理。
(二)持聯程、來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三)革命殘廢軍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費。
(四)持嬰兒客票的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費。
(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應在客票的有效期內到原購票地點辦理退票手續。
(六)旅客在航班的經停地自動終止旅行,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第二十三條 航班取消、提前、延誤、航程改變或承運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退票,始發站應退還全部票款,經停地應退還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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