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其基本分類如下:1、一般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2、嚴重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事故;(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2)嚴重影響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3)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3、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范疇;(1)工程倒塌或報廢;(2)由于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條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效率。第六條工會依法參加事故調查處理,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法律分析: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特大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二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不滿1000萬元;(3)大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三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3)中小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
法律依據:《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二條 :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及其分級標準;公路工程質量事故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及重大質量事故三類。(一)質量問題:質量較差、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以下。(二)一般質量事故:質量低劣或達不到合格標準,需加固補強,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至300萬元之間的事故。一般質量事故分三個等級:1、一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50-300萬元之間。2、二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150萬元之間。3、三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50萬元之間。(三)重大質量事故: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分為三個等級: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特大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二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不滿1000萬元;(3)大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三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3)中小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
法律分析: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方法較多,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劃分為:一般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類。重大質量事故又劃分為:一級特別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三級較大事故、四級一般事故。
法律依據:《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條,根據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工程質量事故分為4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等級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相關推薦: